南澳厅
南澳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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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的散厅 | |||||||||||
1732年—1912年 | |||||||||||
历史 | |||||||||||
历史 | |||||||||||
• 成立 | 1732年 | ||||||||||
• 废除 | 191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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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属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汕头市南澳县 |
南澳厅是大清设置的散厅,由广东省潮州府和福建省漳州府共管,由前者饶平县析出隆澳、深澳,以及后者诏安县析出云澳、青澳而置。南澳厅的设立标志著南澳岛由广东、福建两省共管的历史的开始,而云澳、青澳划回广东省则意味著该段历史的结束。
历史
大明万历三年(1575年),潮州府知府郭子章上疏《南澳设镇论》获批准。其时南澳镇城设于深澳,首任南澳副总兵为白翰纪。万历四年(1576年),析饶平县信宁都南澳岛的青澳、云澳归福建省诏安县管辖[1]。自此以后,南澳设漳、潮副总兵,分福建、广东二营,深澳、隆澳和云澳、青澳分别属广东潮州府饶平县和福建漳州府诏安县,而这也是南澳岛分属两省之始。[2]
大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南澳设总兵,下置游击二,帅闽粤舟师,分福建、广东二营,深澳、隆澳和云澳、青澳仍分属广东省潮州府和福建省漳州府。雍正十年(1732年),潮州府析饶平县所属隆澳、深澳,漳州府析诏安县所属云澳、青澳,置南澳厅及海防同知[1],照州县之例建置,刑名钱谷皆归厅管理[3];是为南澳岛由两省共管之始。雍正十三年(1735年),设粤闽南澳巡检司巡检,“主管监仓,以专责守事”。[2]
民国元年(1912年)3月,广东都督府下令改南澳同知为民政长,新任民政长陆荣升到任。6月,福建省派总兵蔡国喜、游击陈树堂至南澳,改镇署为军政府,蔡国喜为军政长。7月,按广东都督府通令,设各县临时县议会,改各县民政长为县知事,同时改南澳厅为南澳县[3],由广东巡按使直隶,这亦是南澳首次建县。民国三年(1914年)设潮循道,原福建省管辖的云澳、青澳于10月划归广东省管辖,结束了南澳由两省共管的历史,而福建省派来的军政长蔡国喜、游击陈树堂俱调回福建。[2]
行政区划
大清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南澳厅共辖广东、福建两省的4地、33乡。[2]
属省 | 地名 | 乡数 | 乡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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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 深澳 | 8 | 头澳、二澳、三澳、吴平寨、竹栖、虎蹄、白沙湾、走马埔 |
隆澳 | 11 | 后泽、指挥、广尾、西阁、下寮、蛇地、宫前、羊屿、白牛、山边、山仔顶 | |
福建省 | 云澳 | 9 | 中柱、港仔尾、荖园、埠尾、山边、澳仔、坎头、赤石、桁仔 |
青澳 | 5 | 后窑、六都、沙岗、南山、九归 |
参考资料
- ^ 1.0 1.1 周佳荣. 香港潮州商會九十年發展史. 中华书局(香港)出版有限公司. 2012-07-16: 30 [2019-10-26]. ISBN 978988818163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21).
- ^ 2.0 2.1 2.2 2.3 南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编). 南澳县志. 中华书局. 2000. ISBN 7-101-02542-0.
- ^ 3.0 3.1 潘醒农. 潮僑溯源集. 八方文化企业公司. 1993: 21 [2019-10-26]. ISBN 97898142850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22).
延伸阅读
- 刘灵坪. 清代南澳厅考. 历史地理 第24辑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10: 200-205. ISBN 978-7-208-09179-5.
大清广东省和福建省共管的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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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饶平县 诏安县 ( 大清) |
南澳厅 | 继任: 南澳县 ( 中华民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