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洛林王朝
此条目需要补充更多来源。 (2015年2月12日) |
加洛林王朝 |
---|
加洛林王朝(英语:Carolingian dynasty, 法语:les Carolingiens,旧称Carlovingiens,中世纪拉丁语:Karolingi,又译卡洛林王朝)是自751年后统治法兰克王国的王朝。在此之前,其王朝成员以“宫相”的身分涉理王国朝政。751年,加洛林家族取代墨洛温家族,正式坐上法兰克王国的王位。在王朝其后的鼎盛时期,加洛林家族在名义上继承了古典时期的罗马帝国,也即是开创了后世所谓的神圣罗马帝国,这使得加洛林王朝成为最为后人所记得的法兰克王朝。
加洛林家族起源于今日法国中部的日耳曼民族之法兰克人部落,在当时混乱不安的时代,只要有能力就极有可能出头。丕平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本身有能力并得到军队的支持,于是推翻了部落中旧王,自行任命自己是新王。而就在此时罗马帝国的边境出现了外族伦巴底人的入侵,当时教宗就想出了一个彼此互利的点子:就是请丕平与罗马帝国的军队一同出兵攻打伦巴底人,若打胜仗则教宗就会公开为丕平王进行加冕仪式,立他作王。
不料丕平竟然打了胜仗,并且把所占领的伦巴底人领土的一部份送给了教宗,当作是一份大礼,其作用是:使其罗马城周围有一个安全且缓冲的保护,使敌人不容易入侵,史称“丕平献土”。原来教宗只是属于宗教上的领导,但因有这一大片土地要管理,故慢慢的有关部队、百姓生活、政府机关运作等等这些俗世的事物,教宗都得耗费时间来管理。之后欧洲的一些蛮族国王因著丕平的例子,开始了一个新的认知:只要王能获得教宗的加冕,则就算当初是自立为王,此时也具有合法性了,同时也让百姓们可以信服、有实质的权柄来指挥所属的百姓和领土。[1]
一般认为,“加洛林”的名称,是源自其最著名的君主——查理大帝的祖父查理·马特的拉丁语名字“Carolus”。最后一位加洛林王朝的神圣罗马皇帝死于首位皇帝登基后一百多年的899年。
崛起
一般认为加洛林王朝的祖先是一位在墨洛温王朝颇具影响力的梅斯教区主教安诺。他的儿子安塞吉塞迎娶了老丕平的女儿圣白加(Saint Begga)。安塞吉塞后来出任奥斯特拉西亚的宫廷宰相,自此宫相一职皆由同族成员继承,而宫廷宰相的权力愈来愈大,墨洛温国王渐沦为“无为王”(rois fainéants)。直到安塞吉塞的曾孙矮子丕平出任宫相后,于公元751年在教宗和法兰克贵族的支持下,推翻墨洛温王,自立为王。丕平的儿子便是查理,教宗良三世于800年加冕查理为皇帝。
王朝没落
查理曼统治了46年,他死于814年。他的儿子路易成为皇帝。查理在806年就已经规定了他死后王国按日耳曼传统由他的儿子瓜分,但路易决定不顾这个遗嘱而欲保存帝国的统一。817年他发布了一个法令来防止帝国的分割,他的理由是皇帝的名称是不可分的,他指定儿子洛泰尔为副皇帝。他在他的法令中规定皇帝的长子继承皇帝位。他的这个决定获得了教会的支持,教会认为帝国的统一与教会的统一是一样的。这样一来帝国的主教介入了政治:他们成为皇帝儿子的对手。这些儿子们当然希望分国。从829年开始,皇帝与他的儿子们之间发生武装冲突。
路易死于840年,他的儿子洛泰尔一世成为唯一的统治者,但是843年他的三个儿子还是在《凡尔登条约》里决定三分法兰克帝国。帝国后来在855年的普吕姆分割、870年的《墨尔森条约》和880年的《利贝蒙条约》中又多次被细分。此后法兰克帝国再没有被统一过。各个不同的帝国部分发展出不同的习俗、民风、语言,成为了独立的国家。
- 西法兰克王国:即日后的法国雏形。卡洛林王室成员在位直至987年,后被卡佩王朝继取代。
- 中法兰克王国:包括今日的尼德兰、普罗旺斯、勃艮第和洛林。在870年签定《墨尔森条约》后,中法兰克王国北部领土被东西法兰克王国瓜分。
- 东法兰克王国:即日后的神圣罗马帝国的雏型,卡洛林王室的统治结束于911年,此后开始了神圣罗马皇帝选举的先例,接续卡洛林王朝的是萨克森王朝。
参考文献
- ^ 李振群,《透视2000(卷二)中古教会》,(香港:校园书房出版社,2000),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