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维祯(17世纪—17世纪),字熙若,湖广德安府安陆县人[1],明朝政治人物。
刘维祯是天启元年(1621年)湖广乡试举人,举会试不第后回家,父亲刘小玉命他继续就塾,稍一不专心就如童子一样鞭挞,但他也顺从乐受。天启五年(1625年)他成进士,获授开州知州,调任涿州,晋官兵部职方司员外郎,再升为真定知府,因病乞归,回乡时行李只有图书数箱,亦不再问家人生产,不久去世[1]。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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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许国器 |
明朝开州知州 1626年-天启年间 |
继任: 荆之琦 |
前任: 陆燧 |
明朝涿州知州 崇祯年间 |
继任: 王四维 |
前任: 侯应琛 |
明朝真定府知府 崇祯年间 |
继任: 范志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