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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景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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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景皓(?—559年),河南郡洛阳县(今河南省洛阳市东)人,追尊魏昭成帝拓跋什翼犍的后裔,河州刺史、陈留庄王元祚之子,北魏宗室。

生平

元景皓承袭了父亲的爵位陈留王。洛阳永明寺西有宜年里,里内有陈留王元景皓和侍中安定公胡祥等两处住宅。元景皓生性旷达,年幼时就气量很大,爱护人才,接待人士没有遗留。元景皓平素善于玄言和佛教的事业,于是将一半的住宅施舍为佛寺安置佛教徒,演唱几部大乘经律,并请经常四位佛教大师和三藏菩提流支等人参与。各个技艺方术的人都来参与[1]兴和四年六月丁酉(542年6月30日),元景皓的陈留王爵位得到恢复[2][3]。北齐天保十年(559年),太史上奏说:“今年应当除旧布新。”齐文宣帝高洋对元韶说:“汉光武帝刘秀什么原因可以中兴汉朝?”元韶说:“是因为诛杀刘氏宗族没有杀尽。”齐文宣帝于是诛杀元氏宗族来做厌胜之术,在五月诛杀了元世道元景式等二十五家血缘较近的北魏宗室,其余十九家也都被囚禁限制行动。七月,大肆诛杀元氏,自追尊魏昭成帝拓跋什翼犍以下的后裔全被杀光。元景皓的堂弟元景安血缘关系较远,请求改姓高。元景皓说:“怎么可以抛弃自己的宗族,追随其他的姓。大丈夫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元景安向齐文宣帝报告了这些话,还牵扯到元景皓的另一堂弟元豫,说元豫也附和元景皓。元豫供称:“那时我用衣袖掩住元景皓的嘴巴,说:‘哥哥不要乱说话。’”再问元景皓当时的情形,与元豫所说相同,元豫被免罪,元景皓被收捕后诛杀,他的家属被迁徙到彭城。于是只赐给元景安一人姓高,元家其他人都任凭本姓[4][5][6][7][8][9]

参考资料

  1. ^ 《洛阳伽蓝记·卷四·城西》:寺西有宜年里,里内有陈留王景皓、侍中安定公胡元吉等二宅。景皓者,河州刺史陈留庄王祚之子。立性虚豁,少有大度,爱人好士,待物无遗。夙善玄言道家之业,遂舍半宅安置佛徒,演唱大乘数部。并进京师大德超、光、延、荣四法师,三藏胡沙门菩提流支等咸预其席。诸方伎术之士,莫不归赴。
  2. ^ 《魏书·卷十二·帝纪第十二》:丁酉,复陈留王景皓、常山王绍宗、高密王永业爵。
  3. ^ 《北史·卷五·魏本纪第五》:丁酉,复陈留王景皓、常山王绍宗、高密王永业爵。
  4. ^ 《北齐书·卷四十一·列传第三十三》:初永兄祚袭爵陈留王,祚卒,子景皓嗣。天保时,诸元帝室亲近者多被诛戮。疏宗如景安之徒议欲请姓高氏,景皓云:“岂得弃本宗,逐他姓,大丈夫宁可玉碎,不能瓦全。”景安遂以此言白显祖,乃收景皓诛之,家属徒彭城。由是景安独赐姓高氏,自外听从本姓。
  5. ^ 《北齐书·卷四十一·列传第三十三》:及景安告景皓慢言,引豫言相应和。豫占云:“尔时以衣袖掩景皓口,云‘兄莫妄言’”。及问景皓,与豫所列符同,获免。
  6. ^ 《北史·卷五十三·列传第四十一》:初,永兄祚袭爵陈留王,祚卒,子景皓嗣。天保时诛诸元亲近者,如景安之徒疏宗,议请姓高氏。景皓云:“岂得弃本宗,逐他姓?大丈夫宁可玉碎,不能瓦全。”景安以白文宣,乃收景皓诛之,家属徒彭城。由是景安独赐姓高氏,自外听从本姓。
  7. ^ 《北史·卷五十三·列传第四十一》:景安告景皓慢言,引豫,云相应和。豫占云:“尔时以衣袖掩景皓口,云:莫妄言。”问景皓,与豫同,获免。
  8. ^ 《资治通鉴·卷一百六十七·陈纪一》:齐显祖将如晋阳,乃尽诛诸元,或祖父为王,或身尝贵显,皆斩于东市,其婴儿投于空中,承之以槊。前后死者凡七百二十一人,悉弃尸漳水,剖鱼者往往得人爪甲,邺下为之久不食鱼。使元黄头与诸囚自金凤台各乘纸鸱以飞,黄头独能至紫陌乃堕,仍付御史中丞毕义云饿杀之。唯开府仪同三司元蛮、祠部郎中元文遥等数家获免。蛮,继之子,常山王演之妃父;文遥,遵之五世孙也。定襄令元景安,虔之玄孙也,欲请改姓高氏,其从兄景皓曰:“安有弃其本宗而从人之姓者乎!丈夫宁可玉碎,何能瓦全!”景安以其言白帝,帝收景皓,诛之,赐景安姓高氏。
  9. ^ 《太平广记·卷二六七·酷暴一》:北齐高洋以光武中兴为诛刘氏不尽,于是大诛诸元,死者千馀,弃之漳水。有捕鱼者得爪甲,为之元郎鱼,人不忍食之。唯元峦、元长春、元景安三家免诛,峦以其女为常山王妃,春、安等以其多力善射故也。景安兄景皓曰:“宁为玉碎,不作瓦全。”景安奏其言,帝复杀之。自是元氏子孙,老幼贵贱无遗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