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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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工作者,泛指从事各种传媒工作的专业人士,包括电台、电视、电影、舞台剧、司仪、公共关系、唱片、报纸、杂志、书籍出版等的台前幕后人员,但是不包括幕后布景三行、文字印刷技工、期刊分销及零售的报贩和司机等。
地域差异
在香港,传媒工作者属于知识份子一部份,旧称“文化界”。在民主社会,他们有言论自由的权利。
在台湾,传媒工作者一词不常见,较多使用媒体人,其指涉对象则多半是电视、电台、报纸等大众传媒领域工作者[1];电影、舞台剧较常使用表演工作者称呼之[2];杂志、书籍出版领域工作者则被称为文字工作者[3]。
参考资料
- ^ 李昀陞. 媒體人,需要對真相懷抱良知. 公共电视PeoPo公民新闻. 2012-10-04 [2018-09-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26).
- ^ 刘昌德. 時薪68!創作者的非典勞動也需要典型保障. 联合新闻网鸣人堂. 2017-05-02 [2018-09-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25).
- ^ 黄彦霖. 讀者不付費、出書又難賣,文字工作者怎麼靠寫作過活?這背後隱藏了嚴重的文化危機。. 风传媒. 2017-07-12 [2018-09-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