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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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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濬(?—?),汉军正蓝旗人。清朝官员。

乾隆二年(1737年)丁巳恩科进士。乾隆九年(1744年)任山西解州直隶州安邑县知县。[1]平日纵容家丁衙役,勒索百姓。乾隆十二年(1747年),当地人民聚众数百人,毁牌坊、烧城门,且劫犯人、揪打主官。五月,朝廷命将佟濬从重议结,革职交刑部治罪。[2]

其母赵夫人能诗。[3]

参考文献

  1. ^ 《解州全志·卷之五》:佟濬,正蓝旗汉军进士,乾隆九年任。
  2. ^ 《清实录乾隆朝实录·卷之二百九十一》:乾隆十二年五月 钦差大学士公讷亲奏。万、安、两邑刁民。现己讯供定案。万泉首犯张世禄、始而敛钱告状。继又主谋纠众。逼勒知府。拟斩立决。枭示。张正□□思等四名、殴官索犯。放火把门。安邑首犯张远、亲写传单。聚众哄闹。李林水、鸣锣纠党。胁众闹城。并拟斩立决。余犯各照律定拟。至阖省官弁。除巡抚爱必达、总兵罗俊、另折题参外。其蒲州府知府朱发、万泉县知县李廷栋、庸懦遗误。酿成大衅。都司胡璘、河东道周绍儒、奉调不前。并请从重治罪。安邑县知县佟浚、平日纵容家丁衙役作弊。致起衅端。参革审竣后。从重议结。得旨。三法司核拟速奏。所参官弁。俱著革职。拏交刑部治罪。
  3. ^ 《随园诗话·卷四》:冬友侍读出都,过天津查氏,晤佟进士濬;言其母赵夫人苦节能诗,《祭灶》云:“再拜东厨司命神,聊将清水饯行尘。年年破屋多灰土,须恕夫亡子幼人。”查恂叔言其叔心谷《悼亡姬》诗,和者甚众。有佟氏姬人名艳雪者,一绝甚佳,其结句云:“美人自古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此与宋笠田明府“白发从无到美人”之句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