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自强 (进士)
佘自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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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巡抚延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 |
籍贯 | 四川重庆府合州铜梁县 |
字号 | 号健吾 |
出生 | 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七月二十八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亲属 | (子)佘昌祚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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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自强(1566年—?),号健吾,四川重庆府合州铜梁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四川乡试举人,二十年(1592年)联捷壬辰科三甲第一百九十名进士[1]。任陕西布政使司参议,四十年(1612年)五月升陕西按察司副使,七月加参政衔,改任山西按察使,泰昌元年(1620年)十月升山西右布政使,天启二年(1622年)二月举卓异,赐宴礼部,四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延绥,政声翕然[2]。
著作
著有《治谱》一书,今有“佘自强撰明崇祯十二年呈祥馆重刊本”,收录《历代珍稀司法文献》。
家族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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