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维贤
任维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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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刑部右侍郎 | |
籍贯 | 四川保宁府阆中县 |
字号 | 字宗程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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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维贤(?—?),字宗程,号玉台,四川保宁府阆中县人,正德九年甲戌科进士。[1]
生平
保宁府府学生,习《易经》,正德八年(1513年)癸酉科四川乡试毛翥榜第16名举人[2],九年联捷甲戌科三甲254名进士。历官刑部署郎中,嘉靖四年(1525年)十一月升太仆寺寺丞[3],出为陕西按察司佥事。复除江西按察司佥事,十二年八月升河南布政使司左参议[4]。擢云南按察司副使,转江西布政使司左参政,十八年十月十四日,升浙江按察使[5],迁河南右布政使,二十一年五月升陕西左布政使[6],八月三日升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延绥,又为给事中冯良知所劾,吏部覆令回籍听勘[7]。
嘉靖二十四年五月十日,起用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抚治郧阳[8]。
嘉靖二十五年三月二十八日,升南京刑部右侍郎[9]。五月十三日,吏科都给事中杨上林弹劾其历官藩臬,大著贪声,被革职闲住[10]。
参考
- ^ “任维贤,字宗程,四川保宁府阆中县人,由进士历任刑部署郎中,升陕西按察司佥事,复除本司佥事,提督屯田水利,嘉靖十一年十一月初三日到任,今陞河南参议”,嘉靖《江西通志》卷二,第80页
- ^ 《正德八年四川乡试录》
-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五十七:嘉靖四年十一月丙辰朔,升刑部署郎中任维贤为太仆寺寺丞。
-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一百五十三:嘉靖十二年八月“丙戌,升江西按察司佥事任维贤为布政使司左参议,户部江西司署员外郎张九叙、刑部贵州司署员外郎庄用宾、河南司署员外郎纪常俱为按察司佥事,维贤河南;九叙、常陕西;用宾浙江”。
-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二百三十:嘉靖十八年十月“戊寅,升福建右布政使詹瀚、四川右布政使刘勋、浙江右布政使喻茂坚俱为左布政使,瀚浙江、勋湖广、茂坚陕西,江西布政使司左参政任维贤、云南布政使司右参政叶珩俱为按察使,维贤浙江、珩仍云南”。
- ^ 孔天胤《赠玉台任公上陕西布政左使序》
-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二百六十五:嘉靖二十一年八月“庚辰,起原任巡抚赵锦、李珏,升山西右参政王仪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陕西右布政任维贤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各巡抚地方,锦大同,珏山西,仪宣府,维贤延绥,无何维贤又为给事中冯良知所劾,吏部覆令回籍听勘,而推河南左布政张𦒎陞都察院右副都御史代之,自是更调纷纷,而边臣益务为欺蔽以避罪矣”。
-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二百九十九:嘉靖二十四年五月命都察院右副都御史任维贤抚治勋阳。
-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三百九:嘉靖二十五年三月“陞提督抚治勋阳等处都察院右副都御史任维贤为南京刑部右侍郎、河南左布政使谢兰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陕西”。
-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三百十一:嘉靖二十五年五月“戊辰,革抚治勋阳都御史任维贤职闲住,初郧阳知府柯实卿先任池州时,巡按御史刻其酷暴,巡抚都御史为之申救,得调郧阳,居岁馀,通论前俸考满,抚治都御史任维贤保留之,时维贤已陞南部矣,吏科都给事中杨上林劾论实卿复俸未及满期,维贤违例市恩,并指实卿刚暴自用状,因言维贤历官藩臬,大著贪声,継陞巡抚,即被论劾,虽经勘明,终属容隐,后来不逾年而补郧阳,未八月而迁南部,夤缘儇捷躐致功名,今贬法徇私,市恩郡吏,非贪具贿赂,必迫于胁持耳,事下吏部,言二臣先期奏报,俱属违制,宜降罚,得旨维贤贪污被劾,经勘未久,升迁越骤,显是贿求,又无故保留属官,废国彝典,令革职冠带闲住,柯实卿照酷例为民,吏部用人私滥,又不从实参覆,姑不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