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诈骗
二次诈骗是一种诈骗手法,指的是诈骗集团锁定先前曾受骗之被害人,假称为警方、检察官、银行人员、骇客等身分,对被害人声称可帮其追回遭骗款项(或已追回遭骗款项)、但必须要依指示进行一系列操作(通常是以收取手续费、保证金等各种名义要求汇款),利用被害人急于追回遭骗款项之心理,而骗取其钱财[1][2][3][4]。
参考文献
- ^ 许家程、蔡松霖. 「二次詐騙」新手法! 詐團誆能追討遭詐騙款項. 民视新闻网. 2022-06-10 [2023-01-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1-17).
- ^ 江雁武. 二次詐騙:可追回遭騙款!? 中警提醒勿輕信網路訊息. 警政时报. 2022-06-10 [2023-01-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1-17).
- ^ 李依璇. 有夠衰!詐團假裝司法機關 同個被害人「被騙錢2次」. 三立新闻网. 2020-02-06 [2023-01-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1-17).
- ^ 注意‼️這是二次詐騙!. 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 [202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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