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杨氏宗祠
九龙杨氏宗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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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 |
时代 | 清代 |
编号 | 183 |
认定时间 | 2012年7月16日 |
九龙杨氏宗祠位于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清。2012年7月16日公布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1]。
九龙杨氏宗祠位于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九龙乡玉台村1社,坐西向东,占地面积约1000平方公尺,建筑面积约800平方公尺。建于清乾隆四十一年(1776),由前厅,正厅,南、北厢房组成,均系穿斗梁架,单檐歇山式屋顶,小青瓦屋面。前厅呈八字形,素面台基,宽11公尺,高0.4公尺,面阔3间10公尺,进深3.5公尺,高4公尺;正厅,素面台基,宽20公尺,高1公尺,置5级踏道,面阔5间18.5公尺,进深9.3公尺,高7.13公尺;厢房,素面台基,宽12公尺,高0.3公尺,面阔3间10公尺,进深4公尺,高5公尺。正厅明间上方匾额周围镂空雕8条彩绘龙饰,上方作斗拱造型;正厅坎墙呈八字形,厢房与前厅相对独立;前厅外有两石狮,基座长1.6公尺,宽1.2公尺,高1公尺,狮高1.18公尺,前置9级石台阶;南、北建桅杆,六边形基座,边长0.6公尺,高1.2公尺。九龙杨氏宗祠为研究该区域祠堂建筑类型和建筑特点提供了实物材料。2010年,九龙杨氏宗祠被旺苍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
注释
-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484处),现予公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
- ^ 关于印发《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号,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单位:为有效保护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进一步巩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于2012年7月核定公布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全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组织开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以下简称《简介》)的编制工作。该《简介》在专家审核和征求各地文物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已由我局核定。现将《简介》印发全省,请各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护管理机构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及时完善本辖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基础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