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1999年规定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五角星,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制发。
主要领导
主任沈正超
机构概况
组织上级机构上海市人民政府
机构类型上海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行政级别副地厅级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上海市金陵东路569号17楼
对外官网中文: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英文:spfmc
机构沿革
成立时间1991年5月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上海市人民政府非盈利性直属事业单位,相当于副局级建制。[1][2]

历史沿革

上海市是中国最早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城市,1991年5月,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上海建成,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也与同年成立。[2]

主要职责

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承办市政府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1]

内设机构

  • 党委办公室(组织人事处)
  • 综合秘书处
  • 政策法规处
  • 计划财务处
  • 贷款管理处
  • 归集管理处
  • 纪检审计处
  • 信息管理处
  • 技术开发处
  • 服务管理处(信访办公室)
  • 网站管理办公室
  • 执法监督处
  • 项目管理处

参考文献

  1. ^ 1.0 1.1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职能. 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2013-12-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2-19). 
  2. ^ 2.0 2.1 关于本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管理情况的报告.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 [2013-12-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