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讨论:Stevenoo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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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嵬军(武穆卫队)步兵 持斧 绍兴和议 2014年1月30日 (四) 07:54 (UTC)
您创建的条目亚当巴巴可能侵犯版权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亚当巴巴”被认为与他人的文字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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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要修改疑似侵权页面,或再重复创建相同内容的页面,版权验证皆因维基百科十分重视版权。请前往问题页面了解情况。您亦可以与提出检查的维基人进行沟通。维基百科只能接受公有领域或兼容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3.0协议的内容,若要继续保留该内容在维基百科,您可:
谢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IRC聊天频道 · 版权常见问题解答 · 何为侵犯著作权 --Bnb674(留言) 2014年1月30日 (四) 08:01 (UTC)
不好意思,我是新人不懂得编辑,我只是照新闻报道照抄,没想到是侵犯版权了,敬请原谅
“Stevenooi(留言) 2014年1月30日 (四) 14:41 (UTC)”
亚当巴巴/temp的快速删除通知
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进行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和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如果您想取回已删除页面的条目内容,您可联络管理员,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删除指导 · 存废复核请求 · IRC聊天频道--T.A Shirakawa(Talk - Mail) 2014年1月30日 (四) 10:57 (UTC)
请管理员明鉴啊
小弟只是单纯喜欢亚当巴巴的作品,在上次画展亲眼目睹他的作品就入迷,也许加入了太多个人的情感在内,但绝对不是广告啊,请明鉴!! 小弟有放一些链接, 那些不能作为客观的资料么?小弟真的不懂。。。。 小弟有收集亚当巴巴在报章上的剪报,其中有他的记者会和专访,不知道能不能呈上给各位管理员,当作是有力的资料呢?请给与小弟机会,恢复亚当巴巴条目,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小弟会改过:((((
“Stevenooi(留言) 2014年1月30日 (四) 14:45 (UTC)”
- 请详阅维基百科:方针与指引,您将能进一步了解,如何撰写符合维基收录标准的条目。--Bnb674(留言) 2014年1月30日 (四) 15:10 (UTC)
管理员大人,我还是不明白啊
请问小弟现在应该怎样才能恢复亚当巴巴条目呢,是不是重新用自己的方式编写,然后出示剪报的图像就可以?新中网的链接不能作为证明么?求助?看在我可怜的样子帮帮我吧
“Stevenooi(留言) 2014年1月30日 (四) 15:22 (UTC)”
- 用自己的话于亚当巴巴/temp重写吧!切记勿放入侵犯版权内容,并且以中立且可供查证的方式书写(维基百科是所有人的百科,不是个人喜好发表个人观点的百科,故以中立方式书写),再逐句利用注脚呈现参考来源,基本上这样就没问题。若您的撰写方式仍然不正确会再有人于条目挂模板告知的。--Bnb674(留言) 2014年1月30日 (四) 15:36 (UTC)
管理员大人,我已经重写了,但被认为是宣传广告,我能不能用你所说的方式再重写?
请问,我已经重写了一个temp,也给于链接,但可能是过于感性而被认为是宣传,我能不能再次重写?对不起,一直麻烦你....
“Stevenooi(留言) 2014年1月30日 (四) 15:45 (UTC)”
- 当然是可以的。然后我不是管理员,我也是小小的维基人啊!也曾经因为懵懂创建条目不符合规定过的维基人。--Bnb674(留言) 2014年1月30日 (四) 15:52 (UTC)
- 我有帮您做一些符合维基百科基本的修缮,至于如何让他更完备您可以参考其他作为完整的人物条目。--Bnb674(留言) 2014年1月31日 (五) 06:40 (UTC)
管理员英雄,您太伟大了,感激万分!!!
非常感谢你,我会尽量去完整化的,也会叫其他艺术爱好者帮忙,谢谢你了,祝你农历新年快乐。
“Stevenooi(留言) 2014年1月31日 (五) 06:53 (UTC)”
RE:来自艺术爱好者的感谢
再次强调我不是管理员阿!只是不希望有心编撰条目的用户,无法了解维基的编撰方式,被视为破坏性用户,因而这样被遗漏掉。给予帮助这是自然,期待阁下更多完备的艺术条目。--bnb674(happy new year.) 2014年1月31日 (五) 07:08 (UTC)
- 回复他人内容要至对方的讨论页留言,对方才会收到讯息,例如您回复User:Lanwi1管理员的内容,留言至自己的讨论页对方不会收到讯息,除非对方有跑来看才会得知。所以一般我们都是到对方的讨论页针对留言的内容开设讨论RE:XXX这样,回应相同的话题则是利用( : )进行缩排。--bnb674(happy new year.) 2014年1月31日 (五) 16:41 (UTC)
Re:steven ooi
您重写的那个马来西亚画家条目没有明显问题。我也祝您新年快乐!--Lanwi1(留言) 2014年1月31日 (五) 15:25 (UTC)
Re:Lanwi1
谢谢前辈指点,一定会加油成为一名好的维基人,新年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