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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讨论:116.228.127.166/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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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IP宣告

本IP是上海滩维基悍将之守望者爱孟的专用IP。本用户在用户页亦有声明。— 上海滩维基悍将  守望者传奇  2013年11月4日 (一) 12:05 (UTC)

上海市

我早就说过评选与条目内容、质量无关。这点都看不透,只是自寻烦恼。符合维基方针的条目、条目内容,如果不能成为什么特色条目,只是特色条目评选的问题,而不是内容或者方针的问题。维基是记录传播当今世界重要和有价值的知识与认知的中立平台,不是刷积分刷荣誉的社交媒体。-Msuker留言2013年8月9日 (五) 11:52 (UTC)

有人要争议第一大城市,你让他拿出上海不是第一大城市的来源呀。维基支柱来说,可查证可以说明非原创和中立性,来源是一切争议的根本和解决争议的根本。没有来源,谈何争议。-Msuker留言2013年8月9日 (五) 11:55 (UTC)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拒绝。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用户有权处理自身的讨论页,封禁理由不成立。



--116.228.127.166留言2013年11月12日 (二) 04:44 (UTC)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此封禁决定的复检已有以下结论:
基于下列理由,本人决定拒绝这位用户的申诉。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您确定您看过封禁理由?
  处理人:广雅 范 2013年11月12日 (二) 09:30 (UTC)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拒绝。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更改自己用户讨论页的内容,属于用户自行处理自己讨论页,不违反方针,封禁理由不成立,并对广雅范多次不负责任处理站务(尤其是与用户封禁相关的事宜)表示抗议!



--116.228.127.166留言2013年11月13日 (三) 01:42 (UTC)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此封禁决定的复检已有以下结论:
基于下列理由,本人决定拒绝这位用户的申诉。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封禁并非针对“更改自己用户讨论页的内容”。
  处理人:Jimmy Xu  ·  · 2013年11月25日 (一) 13:01 (UTC)

烦请管理员撤销116.228.127.166封禁

参酌事项如下:

  • 在116.228.127.166封禁纪录中:2013年6月7日 01:36 、6月7日 01:28 有Yhz1221两次确认为守望者爱孟,复于2013年6月7日 01:51 因避嫌,交付其它管理员处理而解封
  • 复~守望者爱孟在2013年7月8日 (一) 04:25于用户页声明迄今~116.228.127.166是我专用的IP之一,偶尔不方便登录会用此IP进行编辑。
  • 11月4日乌拉跨氪查封“116.228.127.166”(账户创建停用)三个月(扰乱:oldid=29111081,以匿名账户更改注册账户的留言)...应是指:留言更改;此乃因O君不知两为同人误解而提报,在非登入状态下进行编辑以误导他人,发现人:Outlookxp 11月4日02:04 。处理:封禁3月,乌拉跨氪 11月4日 02:23 。但乌与范同Yhz1221为管理员,乌与范怎会不察两为同人?又范说“我们无法验证”...甚怪哉?无视Yhz1221两次确认116.228.127.166为守望者爱孟本人,又无视守望者爱孟早在2013年7月8日用户页声明~116.228.127.166是其专用的IP,继而拒绝其申诉。再观守望者爱孟用116.228.127.166更改投票内容,但并未更改署名,何来扰乱或有误导他人之虞?
  • 更重要的是~守望者传奇覆O君说因你的提报让我的专用IP被乌拉封禁了3个月,而O君回~抱歉,我当时以为有人冒充您。昨天有跟乌拉讲了,是不是他没看到,我再去说一次-Outlookxp2013年11月6日 ~管理员乌拉跨氪您好,是我误会有人要假冒守望者爱孟,请问能解封吗?让他能顺利编辑吗?谢谢-Outlookxp2013年11月6日。
  • 诚盼不当封禁不要再生,以护维基人之信心。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11月17日 (日) 19:04 (UTC)

请来复查且有责任心的管理员明鉴

这是在下专用ip,且数月前在我自己的守望者爱孟的用户页早有宣告,更改我自己的留言并不违规,请予以解封。— 上海滩维基悍将  守望者传奇  2013年11月13日 (三) 23:28 (UTC)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接受。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理由见上方,chinuan12623的解释,还有我守望者爱孟自己的解释,请负责的管理员纠正此不合理封禁,谢谢。另,之前张树人也应疑似修改他人意见而被封禁,后经对方解释也解封了,为何我自己的IP就不能解封呢?


--116.228.127.166留言2013年12月7日 (六) 01:39 (UTC)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此封禁决定的复检已有以下结论:
基于下列理由,本人决定接受这位用户的申诉并调整封禁。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修改已获注册用户承认。请留意此处理并不构成对该用户提出的“专用IP”概念的接受或拒绝。
  处理人:Jimmy Xu · · 2013年12月18日 (三) 09:02 (UTC)

不管是不是守望者爱孟的专用ip,其修改留言的行为是守望者爱孟自己所为,应该没有争议。这种情况下,扰乱似乎不成立。Bluedeck 2013年12月16日 (一) 12:4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