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讨论:朝鲜王朝实录

页面内容不支持其他语言。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本条目页属于下列维基专题范畴:
朝鲜半岛专题 (获评未评级未知重要度
本条目页属于朝鲜半岛专题范畴,该专题旨在改善中文维基百科朝鲜半岛领域类内容。如果您有意参与,请浏览专题主页、参与讨论,并完成相应的开放性任务。
 未评级未评  根据专题质量评级标准,本条目页尚未接受评级。
 未知  根据专题重要度评级标准,本条目尚未接受评级。

移动

完成:同时移动保护改执行至 2009年9月30日 (三) 01:58 (UTC)。

(:)回应中文维基百科不是以日文维基百科为标准来编篡的,日文维基百科只能做为参考,况且,日文维基百科《朝鲜王朝实录》条目中也说,日本、北朝鲜也称呼其为《李朝实录》。《李朝实录》在中文语境中比较常用,且在中国、日本、朝鲜三国均做为正式名称,较具有代表性,中文维基百科宜使用该名称。并且《中国大百科全书》也使用《李朝实录》一称。

以下是关于李氏朝鲜和李朝实录的相关资料:

——Guangzhou 2010 (留言) 2009年8月30日 (日) 12:05 (UTC)[回复]

Ws227不要球员兼裁判,你的移动和意见晚于之前的共识,况条目已受保护你这样是滥用操作职权。—RalfX2009年8月31日 (一) 11:42 (UTC)[回复]

此乃正式名称,且“李朝”本身有歧义,不应以别称为条目名--Ws227 (留言) 2009年9月1日 (二) 09:55 (UTC)[回复]

(-)反对:本就没有什么正式名称,李朝实录就是指这个,没有歧义,况且上面已经提出了很多证据。——苏州宇文宙武之太阳殿 ♨迎仙宫 ★尚书省 ¤内容大师提名 2009年9月1日 (二) 09:59 (UTC)[回复]
受邀置评,惟不晓此书,遂提问之,望诸位解答,后克能予议。既未晓何名为正,即两名俱可,凭何以支持移动?余未见足够理据而舍旧立新。Guangzhou 2010君四处迁页亦足证旧名之普遍性不比斯弱,仅凭三几连结迁易其名,未免有欠妥当。亦望Ws227君遵行“共识”,私下迁页诚欠妥当。另请Ws227君阐释歧义何在。—J.Wong 2009年9月1日 (二) 10:52 (UTC)[回复]
  • (+)支持 - “朝鲜王朝实录”符合最常用、名从主人(韩国常用中文名称)、先到先得(见2009年7月25日 (六) 12:11及更早版本);“李朝实录”符合最常用;如有争议,按Wikipedia:命名常规,“名从主人”段落没有明确涵盖书名,故未必适用于此,而按“命名冲突”段落,则应按先到先得使用“朝鲜王朝实录”。--Mewaqua 2009年9月1日 (二) 12:01 (UTC)[回复]
(=)中立 两个都是常用名,应该都可以吧。在这个问题上过于争执,与其浪费时间,不如多编写些实在的内容。--서공・Tây Cống・セイコゥ ( / / ) 2009年9月1日 (二) 12:10 (UTC)[回复]
(=)中立 :朝鲜的情况远比高丽复杂,恕难以置评。—Zhxy 519(联系) 2009年9月1日 (二) 17:46 (UTC)[回复]
(-)反对:本就没有什么正式名称,李朝实录作为历史名词较为常见。原名 **大王实录。 Gzhao (留言) 2009年9月2日 (三) 00:24 (UTC)[回复]
(+)支持J.Wong 2009年9月2日 (三) 03:00 (UTC)[回复]
(-)反对: “李朝实录”的说法已经延续很长时间,而这个所谓的“朝鲜王朝实录”的说法, 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如果要以后者代替前者, 我看有问题。Evawen (留言) 2009年9月2日 (三) 03:10 (UTC)[回复]
(-)反对:中文环境“李朝实录”要常用得多。google搜索中有 165,000 条,所谓的“朝鲜王朝实录”只有 33,900。并且,朝鲜王朝一词也可以指朝鲜历史上多个政权。--玖巧仔 (留言) 2009年9月2日 (三) 04:32 (UTC)[回复]
(:)回应 - 我用google.com.hk搜“所有网页”,"李朝实录"得约15000项,"朝鲜王朝实录"得约18300项。经省略后,两者各剩下四五百项左右。--Mewaqua 2009年9月2日 (三) 11:55 (UTC)[回复]
(!)意见 - 如无明显共识达成,Wikipedia:命名常规方针的效力理应凌驾本次命名投票。--Mewaqua 2009年9月2日 (三) 11:41 (UTC)[回复]
(:)回应:先到先得规则只适用于:当一个事物的名称符合“名从主人”的命名原则,但在全部的中文使用地区皆不常用时,应当继续使用“时间优先”命名原则确立的首个常用名称,而不应当使用符合“名从主人”命名原则的名称。但李朝实录之名在所有中文地区皆常用,故不适用于这一原则。——苏州宇文宙武之太阳殿 ♨迎仙宫 ★尚书省 ¤内容大师提名 2009年9月2日 (三) 11:48 (UTC)[回复]
请同时参看该方针的其它条文,不要断章取义。--Mewaqua 2009年9月2日 (三) 11:55 (UTC)
我没有断章取义,白纸黑字,我能断什么章取什么义?——苏州宇文宙武之太阳殿 ♨迎仙宫 ★尚书省 ¤内容大师提名 2009年9月2日 (三) 11:57 (UTC)[回复]

(-)反对:劳烦Ws227看清楚点,本条目的名称为“李朝实录”,而非“李朝”。“李朝”有歧义,但“李朝实录”无歧义,因为世界上只有一部《李朝实录》。该书原本就没有什么正式名称,原书所使用的名称是《XX大王实录》或《XX君日记》。

“李朝”虽有歧义,但相比之下“朝鲜王朝”歧义更大,字面上“朝鲜王朝”可以指檀君朝鲜箕子朝鲜卫氏朝鲜卫满朝鲜)、新罗百济高句丽……李氏朝鲜大韩帝国,历史上除“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以外朝鲜所有的朝代都可以称为“朝鲜王朝”。而“李朝”的歧义仅为李氏朝鲜越南前李朝越南李朝。并且“李氏朝鲜”或“李朝”更符合东亚朝代的命名方法,即国号加上君主姓氏的作法。如:中国的“刘宋”、“李唐”、“朱明”等,朝鲜的“卫氏朝鲜”、“王氏高丽”等。因此中国、日本、朝鲜才将李氏朝鲜李朝)的历代大王实录称之为《李朝实录》,但韩国人认为“李氏朝鲜”有侮辱性,故将“李氏朝鲜”称为“朝鲜王朝”,将李氏朝鲜(李朝)的历代大王实录称为《朝鲜王朝实录》,这才有了《朝鲜王朝实录》一称。

至于“名从主人”,大家不要忘了,北朝鲜也有一部《李朝实录》的原本,现藏于金日成综合大学。即然北朝鲜和南韩都有一部《李朝实录》的原本,“名从主人”这一原则,对于《李朝实录》一书很难说的通,也就不能适用了。

综上所述,Ws227的移动理由根本就不成立,《李朝实录》符合中国书籍的命名方法,如:《明实录》、《清实录》等。并且“李朝实录”是中国、日本、朝鲜对该书普遍使用的名称,而“朝鲜王朝实录”一称仅韩国使用,因此“李朝实录”比“朝鲜王朝实录”一称更常用、更具代表性。--Guangzhou 2010 (留言) 2009年9月2日 (三) 13:35 (UTC)[回复]

  • (+)支持:单以名从主人、先到先得已经足够。—Altt311 (留言) 2009年9月2日 (三) 13:45 (UTC)[回复]
  • (:)回应:“李氏朝鲜”的历史分别由“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两国继承,且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各有一部《李朝实录》的原本,若“名从主人”,请问是从那个主人?若“名从主人”成立,根据Wikipedia:命名常规#命名冲突“1.当一个事物的名称符合“名从主人”的命名原则,且在全部的中文使用地区皆为常用名称时,应当使用该名称。”韩国普遍使用韩文,只使用很少量的中文进行注释,不能算做中文使用地区,“李朝实录”又为中文使用地区常用的名称,故符合此规定,应使用“李朝实录”做为本条目的名称。--Guangzhou 2010 (留言) 2009年9月2日 (三) 14:11 (UTC)[回复]
      1. “李朝实录”在某地区常用,不一定代表“朝鲜王朝实录”在该地区就不常用。
      2. 假设“名从主人”原则适用于书名(可能有争议),“当一个事物的名称符合‘名从主人’的命名原则,但只在某一个或多个中文使用地区为常用,而在其它的中文使用地区并不常用时,应当使用符合‘名从主人’命名原则确立的名称……”
      3. “如果发生由于现有的命名原则不足造成的移动战……使用条目符合命名方针的最初使用名称(即将条目名称恢复为争议发生或移动战之前的状况)……”--Mewaqua 2009年9月2日 (三) 14:28 (UTC)[回复]
  • (&)建议这个“主人”原来并没有名字,因此“名从主人”的原则在此可能比较难以适用。--서공・Tây Cống・セイコゥ ( / / ) 2009年9月2日 (三) 15:39 (UTC)[回复]
  • (+)支持:朝鲜王朝实录拥有者官方网站的用法。Ianbu (留言)
  • (:)回应:《李朝实录》现存有两部原书,分别是“鼎足山本”和“太白山本”。“鼎足山本”现存北朝鲜金日成综合大学,北朝鲜官方对书的称呼为“李朝实录”;“太白山本”现存南韩政府记录保存所釜山支所,南韩官方对书的称呼为“朝鲜王朝实录”。Ianbu不可只看到南韩官方的说法,而忽视北朝鲜官方的说法,同时也要看到中国和日本的说法。--Guangzhou 2010 (留言) 2009年9月4日 (五) 02:53 (UTC)[回复]
(:)回应:《NAENARA》新闻 - 历史 - 李氏朝鲜这篇文章不是讲这套书。Ianbu (留言) 2009年9月4日 (五) 04:06 (UTC)[回复]
这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官方网站,代表了朝鲜政府的观点。该文章介绍了李氏朝鲜(李朝)名称由来和历史,引用该文是为了让读者更好的了解李氏朝鲜(李朝)和间接了解《李朝实录》的名称由来,请您理解。--Guangzhou 2010 (留言) 2009年9月4日 (五) 10:14 (UTC)[回复]
未完成:未有共识且已停止讨论超过两周,暂不移动。--Advisory 2009年10月16日 (五) 10:53 (UTC)[回复]

为什么某人无视共识执意将相关条目、分类移动

已经不是一二次行为,令人愤怒!!!--玖巧仔留言 2010年1月31日 (日) 06:59 (UTC)[回复]

关于李朝实录名字的篡改

原先的命名都得到公认的,为何不经讨论就把条目改名!天理何在,公道何在!! 白羽1 (留言) 2010年2月21日 (日) 14:31 (UTC)[回复]

为什么韩国人觉得什么都是侮辱?终李成桂朝鲜一朝,奉明正朔,章就明制,官衣明服,年尊明号,此是事实,五百载李氏朝鲜内附明清,此历史即是历史,李朝实录 四字皆为原书作者所用,倘若篡改者意为尊重韩国的官方的扭曲的民族自尊心,则 实为对历史之大不敬,对原属作者之不尊重。若如此,谈何维基精神?谈何客观公正?窃以为篡改行为很幼稚很偏激,此非韩文维基,惟感友邦惊诧之恸!还望各位三思,历史即历史,与今无关,迫害妄想症的大韩子民们实是多虑!Ausdauer (留言) 2010年3月13日 (六) 13:42 (UTC)[回复]

(+)支持,如有当事人再恣意妄为,那就只好提请弹劾了。--玖巧仔留言 2010年3月13日 (六) 14:38 (UTC)[回复]

李朝根本就是一个冒犯性的用词,你去找个韩国人问问就知道了。那是因为“李朝”这个因是由于朝鲜王朝被日本吞并了,所以朝鲜王室被日本贬为“李王”。不去明白事实的真相,而要坚持把朝鲜王朝称为“李朝”的话,那不就像外国人把中国叫作“支那”一样吗?--石添 小草 (talk to me) 2010年5月17日 (一) 19:48 (UTC)[回复]

我觉得既然这是韩国历史,是否应该尊重韩国方面的用法,台湾也曾经被日本殖民过,如果人家对我们是我们无法接受的称呼时,我们不也会觉得受辱吗?祖民 (留言) 2010年12月5日 (日) 08:53 (UTC)[回复]

我觉得中文怎么说是说中文的人(大部分中国人)的事情,和不说中文的韩国人无关。某人待我不在的时候随意移动已经讨论好的结果,不知为了什么。——苏州宇文宙武之太阳殿 ♨迎仙宫 ★尚书省 2011年12月7日 (三) 01:57 (UTC)[回复]

建议改名:“朝鲜王朝实录”→“李朝实录”

朝鲜王朝实录李朝实录:有管理员不遵守共识,擅用职权移动,证据都在上方,请求正本清源。--——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7日 (二) 17:32 (UTC)[回复]

中文不存在“大学校”这个名词。韩文的“大学校”与中文的“大学”是一个意思因此翻译成“大学”。“朝鲜王朝”和“实录”都是中文词汇。因此就因该直接引用。螺钉留言2013年5月15日 (三) 14:11 (UTC)[回复]
这个不对。大陆、台湾、日本和北朝鲜出版的书名都是《李朝实录》。这说明中文世界不愿意接受“朝鲜王朝实录”的名字。—Snorri留言2013年5月15日 (三) 15:54 (UTC)[回复]
单单这里就有人接受“朝鲜王朝实录”,Google"朝鲜王朝实录"也一堆,连中国的互动百科也有《朝鲜王朝实录》,你的说明什么还是留给自己就好 。Ianbu留言2013年5月18日 (六) 16:32 (UTC)[回复]

按之前的移动请求共识,本条目名应为李朝實錄。已移回并移动保护,将重开移动请求讨论是否移至朝鮮王朝實錄。--Jimmy Xu  ·  · 2013年5月16日 (四) 11:51 (UTC)[回复]

建议改名:“李朝实录”→“朝鲜王朝实录”

李朝实录朝鲜王朝实录:见前段落,请讨论是否移回。--Jimmy Xu  ·  · 2013年5月16日 (四) 11:53 (UTC)[回复]

首先感谢有管理员拨乱反正,遵循先前的共识。然后就是反对移动到“朝鲜王朝实录”,原因已经在上面说过了。——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16日 (四) 12:00 (UTC)[回复]

建议改名:“朝鲜王朝实录”或“李朝实录”→“李朝朝鲜王朝实录”

  • (!)意见

1) 没有歧义 2) 有名家背书

Talk:李朝实录#建议改名:“朝鲜王朝实录”→“李朝实录”

3) 朝鲜国是当时国号,可称朝鲜 4) 已知“李氏朝鲜”有侮辱性

国名

正式的国号为“朝鲜国”(朝鲜语:조선국朝鮮國 Joseongok ?)。太祖李成桂在篡夺了高丽王位后自称为“高丽王”,即位后即自称“权知高丽国事”,后并遣使赴明朝,权知高丽国事的地位被中国认可。伴随着王朝更替,李成桂也受到了更变国号的请求,在与重臣们共同商讨了国号变更事宜后拟定两个国号——“朝鲜”(古朝鲜国名)和“和宁”(李成桂之父李子春就仕之地)奏请明太祖朱元璋裁定,朱元璋圈定了朝鲜二字。惟前朝“高丽”之名犹存于世,即现今西方国家朝韩均使用之罗马字“Korea”译称。

东亚,因朝鲜王朝君主姓,加上“朝鲜”二字在朝鲜半岛上曾出现过(箕子朝鲜卫满朝鲜),所以中国日本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历史学界一般习惯称呼该朝代为“李氏朝鲜”(简称李朝;在中国历史上也有“赵宋”、“李唐”、“朱明”等这样在君主姓氏加上国号的称呼),古代存在的使用朝鲜为国号的国家则被称为“古朝鲜”以示区别。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官方也使用李氏朝鲜(李朝),在主体史学被认为是第五个国家主体和第二个统一的国家[1],在历史教育的场合,对封建统治者进行批判时使用“李氏朝鲜封建统治辈”、“李朝封建国家”等称呼。

但在大韩民国,当地人认为“李氏朝鲜”有侮辱性,所以在多数场合称呼这一历史时期为“朝鲜王朝”,并把历代大王实录定名为《朝鲜王朝实录》,而不是《李朝实录[2]。日本近年来在学术上也使用“朝鲜王朝”这个称呼[3]

  1. ^ 朝鲜王朝
  2. ^ 《NAENARA》新闻 - 历史 - 朝鲜王朝
  3. ^ 日本的文部科学省2002年的教科书检定时表示关于“李氏朝鲜”的称呼为“不恰当的表记”。发表该意见的理由为,反映日本的学术研究的成果的说明,需要与朝鲜史学界保持称呼上的一致。《日本经济新闻》2002年4月10日朝刊。(现时版本日语维基百科“李氏朝鮮”条目的脚注原文:“文部科学省は2002年の教科書検定において「李氏朝鮮」という呼称について「表記が不適切」という意見をつけた。意見をつけた理由を、日本における学術研究の成果を反映したため説明し、特に朝鮮史学界での呼び方にならったことを強調した。日本経済新聞2002年4月10日朝刊。”)

以上。-- Cybercavalier留言2013年5月16日 (四) 17:19 (UTC)[回复]

管理员未回退到争议前版本

文章引自: Wikipedia:请求保护页面[7]

请管理员检查页面历史中近期的4次编辑和相关的5次撤销(这通常是编辑战的征兆,但实际情况可能并非如此)。--Liangent-bot留言2013年8月17日 (六) 00:40 (UTC)[回复]

(+)赞成:请回到至消音"朝鲜王朝实录"争议前版本,文章内都写《朝鲜王朝实录》,又名《李朝实录》,"朝鲜王朝实录"也是常用词,可参见讨论区,而苏州宇文宙武CHEM.is.TRY 等人在做消音"朝鲜王朝实录",引起回退战无共识的编辑[8] [9] [10]Ianbu留言2013年8月17日 (六) 00:44 (UTC)[回复]

全保护2周,2周过后系统会自动解除此页保护。--KOKUYO留言2013年8月17日 (六) 01:09 (UTC)[回复]
你未改回到争议前版本,两周后我照回退。Ianbu留言2013年8月17日 (六) 01:18 (UTC)[回复]
威胁社群,扬言要再次挑起编辑战,已经构成破坏。—Snorri留言2013年8月17日 (六) 01:20 (UTC)[回复]
又再污名化了,又不是我做无共识的编辑,有争议就回到原文章文本,我碰到之前的保护,管理员都是回到争议前,为何这次不是?Ianbu留言2013年8月17日 (六) 01:24 (UTC)[回复]
请勿继续诽谤。这次是你挑起编辑战,当然回到你的修改之前的版本。—Snorri留言2013年8月17日 (六) 01:28 (UTC)[回复]
上次是2013-6-22由苏州宇文宙武挑起编辑战[11],这次是2013-7-27由User:守望者爱孟[12]挑起编辑战。Ianbu留言2013年8月17日 (六) 01:32 (UTC)[回复]
显然你将正常编辑和编辑战混为一谈,并且试图误导管理员。—Snorri留言2013年8月17日 (六) 01:50 (UTC)[回复]
正常编辑本来就会引起编辑战,不用再污名化我在"试图误导管理员"。Ianbu留言
携带巨款本来就会引发抢劫,身着暴露本来就会引发强奸,请不要污名化我误导法官,呵呵呵。—Snorri留言2013年8月17日 (六) 02:00 (UTC)[回复]

有一点让我困惑不解,为什么这本书不叫“朝鲜实录”?

查考所有其他的实录体文献,或是以国号名+“实录”,或是以君主名+“实录”的方式命名。比如说中国有《唐实录》、《宋实录》、《明实录》、《清实录》、《满洲实录》,日本有《日本文德天皇实录》,越南有《大南实录》。从来没有听说过《赵朝实录》、《宋朝实录》、《朱朝实录》、《明朝实录》、《阮朝实录》这样的称呼,为何此书会出现以朝代名+“实录”的特例?或许“李朝实录”、“朝鲜王朝实录”皆不是其本名,《朝鲜实录》才是它在当时的正式名称?韩文版似乎也提到了《朝鲜实录》(조선실록)的名称。--el caballero de los Leones (Ajouter un message) 2013年8月27日 (二) 01:34 (UTC)[回复]

唐、宋、明、清不就是朝代名吗?——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8月27日 (二) 02:36 (UTC)[回复]

张冠李戴

本来条目名是“朝鲜王朝实录”,当初写作者引用的资料也是看有关韩国的"朝鲜王朝实录"的中文网站或资料在写,网络上google一下就知道,要张冠李戴就去找"李朝实录"的来源替代。Ianbu留言2013年9月3日 (二) 13:30 (UTC)[回复]

李朝实录和一系列条目又被人在未经讨论而移来移去了。到底为什么有些人一定要坚持使用“李朝”,而不是“朝鲜王朝”?要不要禁封?要发展成为编辑战了。--石添 小草 (talk to me) 2013年8月16日 (五) 03:03 (UTC)[回复]

具体有哪些条目?--Ws227留言2013年8月16日 (五) 06:20 (UTC)[回复]
恩,所以ianbu被封了。--CHEM.is.TRY 2013年8月24日 (六) 04:04 (UTC)[回复]
不小心踩到红线,以后发讯息少打几个字就没事,不过也懒得发了,会封禁当然要归功你这个“抓耙仔”。Ianbu留言2013年9月3日 (二) 15:23 (UTC)[回复]

朝鲜王朝的史书记载本来就是《李朝实录》,本来朝鲜王朝就叫李氏朝鲜,只是韩国为了夸大而称呼朝鲜王朝而已,文献名字不需要随着王朝名字被韩国人叫了另外一个称呼而改动。———Sengnam留言) 2013年8月30日 (四)00:39 (UTC)

一个是近来新闻用词和一个是旧书用词,还有明明引用资料是《朝鲜王朝实录》,硬改成《李朝实录》,算不算窜改?Ianbu留言2013年9月3日 (二) 15:23 (UTC)[回复]

这本书不是本来没有名字吗?--118.167.101.94留言2014年7月25日 (五) 14:07 (UTC)[回复]

名称争议模版

看上面讨论就知挂"名称争议"模版非常合理。Ianbu留言2013年11月30日 (六) 01:11 (UTC)[回复]

拥有者

按UNESCO[13]的世界记忆和遗产的规范,申请的国家为该遗产的所有者ownership,而UNESCO又有联合国标准的简体中文官方翻译,应该尊重韩国的拥有权及联合国官方中文的翻译,改名为简体的《朝鲜王朝实录》才对吧?-- 白莲教  2013年12月1日 (日) 04:14 (UTC)[回复]

这是一本书,不是一国所有的。UNESCO代表不了什么。觉得名称不对请提出移动。——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12月1日 (日) 05:18 (UTC)[回复]
按照联合国的说法,台湾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呢。联合国算个啥。—Snorri留言2013年12月4日 (三) 10:58 (UTC)[回复]

节外生枝

加入“即朝鲜半岛历史上曾经先后附属于中国和日本最后被日本吞并的政权”根本是多余,除了引发新编辑战就没有直接增添对该书的介绍,另一方面,也不见得有人会在博莱斯瓦夫·贝鲁特加上“波兰人民共和国(即波兰历史上附属于苏联的政权)第一任总统”之类,其他诸如蒙古人民共和国、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阿富汗民主共和国的条目就不用多提了,难道条目只要有提及“朝鲜王朝”就必须要注明是“曾经先后附属于中国和日本最后被日本吞并的政权”?--Mewaqua 2014年1月2日 (四) 03:32 (UTC)[回复]

赞同,按照“即朝鲜半岛历史上曾经先后附属于中国和日本最后被日本吞并的政权”这样的写法,为了区分南北朝的刘宋,赵宋王朝的后边也应该加上“即曾经先后臣服于契丹和女真最后被蒙古吞并的政权”。上官大夫留言2014年1月19日 (日) 09:15 (UTC)[回复]
为反而反,真是可悲。—Snorri留言2014年1月19日 (日) 09:45 (UTC)[回复]

关于模板中的韩文

“李朝实录”是朝鲜的称呼,“朝鲜王朝实录”是韩国的称呼,韩国不用“李朝实录”一词。在中国,“李朝实录”和“朝鲜王朝实录”两个名字都很常见。“李朝实录”一词在朝鲜和中国的标准朝鲜语都读作“리조실록”,只有在韩国才读作“이조실록”。所以条目正文只能放“리조실록”,把“이조실록”放在正文不合适,应该放到脚注去。--122.90.90.172留言2014年4月10日 (四) 03:50 (UTC)[回复]

建议改名:“李朝实录”→“朝鲜王朝实录”

李朝实录” → “朝鲜王朝实录”:“朝鲜王朝实录”和“李朝实录”都是常用名,但该文物是韩国国宝,根据命名常规之“名从主人”,此文应该以“朝鲜王朝实录”命名。此外李朝有歧义,光看名字有人可能会误以为是越南李朝的什么书籍。根据命名常规之“防止歧义“”,此文亦应该以“朝鲜王朝实录”命名。--钉钉留言2020年1月21日 (二) 07:06 (UTC)[回复]

大陆现在也是开始倾向于用“朝鲜王朝实录”。百度百科中李朝实录是指定向朝鲜王朝实录的。“李朝实录”已经是很八股的说法。钉钉留言2020年1月22日 (三) 04:01 (UTC)[回复]
本条目最初的标题即为“朝鲜王朝实录”,而原始名称并无错误;根据先到先得,移动回原始标题。--Iokseng留言2020年1月31日 (五) 04:29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