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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我只是个计程车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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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电影命名 我只是个计程车司机


本来使用 计程车司机 (韩国电影),但是这是非正式译名,是否修改正式上映国家的正式译名比较合宜? Zenk0113留言2017年9月14日 (四) 13:34 (UTC)[回复]

计程车司机已经是此电影在三地的通用译名了吧(因三地均有新闻以此命名),除非此译名犯了在翻译上的严重失误,否则按维基百科:命名常规以及阁下所提供的中文维基方针维基百科:命名常规 (日本动漫游戏条目),通用名称应优先于官方译名,所以我认为并没有需要更改条目名称的必要~Zixop147留言2017年9月14日 (四) 14:01 (UTC)[回复]
那要看差多久?通用译名如果只是抢快几个天或月当地代理商命名条目,我不觉得这叫通用译名优于官方译名。那是没版权提早出来的暂时命名。台湾这边我简单google计程车司机,只有新闻标简称会这样写。所以要如何证明您的说法三地通用译名?或是最早说法您提到的韩国电影条目命名该以"以韩译中的名称为准"?先命名原则也是以正式译名为主(目前港台有上映 就看谁先命名而已) Zenk0113留言2017年9月14日 (四) 15:27 (UTC)[回复]
btw中国没上映没正式译名,他们叫"出租车司机"的话...更不可能有三地通用译名这个说法。Zenk0113留言2017年9月14日 (四) 15:33 (UTC)[回复]
我提到的三地通用译名是指若使用这个名称(计程车司机 (韩国电影))来搜索均能在三地找出此部电影的相关新闻或资料,而且范围能够囊括三地。但如果我用我只是个计程车司机来Google,结果是极大多数的新闻都只由台湾媒体来发布,而中港两地并不常用;"没版权提早出来的暂时命名",虽然这部电影的暂时命名与各地的正式命名不一致,但这个名称在电影未于各地上映之前已被广泛使用,会被广泛使用原因可能是计程车司机是原文(택시운전사)的意译中文名称。另外,中国即使有正式译名,也不影响通用译名这个说法吧,因通用译名不一定会与各地正式译名或官方译名相同。Zixop147留言2017年9月15日 (五) 00:31 (UTC)[回复]
命名原则本来就是先到先命名,但前提是那一个正式译名先使用,而不是通用命名。你的通用命名也没有优于正式译名的理由,让条目来命名。照你这样写,尸速列车不是也应该改釜山行了 。就跟复仇者联盟4也是暂时的,到底正式译名出来也会修改。 Zenk0113留言2017年9月15日 (五) 01:26 (UTC)[回复]
通用命名优于正式译名的理由就是参照阁下提供的方针,维基百科:命名常规 (日本动漫游戏条目)在优先次序中的说明,通用译名和官方译名、正式译名不相同,而条目标题和正文中对作品的正式称呼的译名均应使用优先次序最高的译名。至于为何是计程车司机 (韩国电影)通用译名,我已经解释过了不再复述。尸速列车这个举例个人觉得不太恰当,事实上釜山行是通用译名(理由同上)、亦是中国对此电影的正式译名以及韩国对此电影的直译韩文汉字名称,釜山行的确是更合适的译名。Zixop147留言2017年9月15日 (五) 05:34 (UTC)[回复]
你没有通用译名优于正式译名的理由,就是使用官方译名。日韩作品不是直译就是通用译名。命名原则本来就是先到先命名,但前提是那一个正式译名先使用,而不是通用译名。尸速列车就是一例。神奇宝贝也是因为正式译名修改而跟着改名。Zenk0113留言2017年9月15日 (五) 06:01 (UTC)[回复]
我从来没有说过日韩作品直译就是通用译名,日韩语直译而非作品通用译名的个案反而更多(计程车司机/택시运转士已是一例),只是恰好釜山行这个译名同时符合多个条件,所以我列出来而已。通用译名于正式译名的理由,这个除了指更好,更多的是指优先。当每个地区或国家有不同译名时,正式译名权是先到先得,这点我无异议,但通用译名和正式译名是两回事,所涉范围可以互不重叠。如果已经使用了通用译名,按优先次序而言,根本没必要再刻意更改为正式或官方译名。Zixop147留言2017年9月15日 (五) 07:36 (UTC)[回复]
维基百科:命名常规 (日本动漫游戏条目)优先次序3.只有通用译名,或通用译名和官方译名、正式译名不相同:此情况常见于先在网络流行一段时间的作品,导致字幕组等非正式译名较官方和正式译名通用。此外也有其他原因导致官方和正式译名不通用。在这个情况下,可按命名常规的使用事物的常用名称规则使用通用译名为条目名称。
维基百科:命名常规使用事物的常用名称
名从主人[编辑]
惯例:如果一个条目所描述的主体事物,它的拥有者或代表者的官方中文资料里有出现到该事物的中文名称的,一般使用该中文名称。2.品牌、商标、产品、赛事、奖项等,如果拥有这些事物的机构、组织、公司或个人的官方中文资料中有提供中文名称的,以该中文名称来命名,如百事可乐。
命名冲突。2当一个事物的名称符合“名从主人”的命名原则,但只在某一个或多个中文使用地区为常用,而在其它的中文使用地区并不常用时,应当使用符合“名从主人”命名原则确立的名称,而不应当继续使用“时间优先”命名原则确立的首个常用名称。

所以我不知道到底那一句写到""如果已经使用了通用译名,按优先次序而言,根本没必要再刻意更改为正式或官方译名。"" Zenk0113留言2017年9月15日 (五) 09:44 (UTC)[回复]

由于原条目的名称是符合三原则中之“常用名称”,因此不受限命名冲突之下首三条惯例。例如,若有一天我将尸速列车更名为釜山行,但因尸速列车为该电影其中一地之代表所提供的官方中文译名,根据名从主人的原则,我这项移动并不合适。由于“名从主人”、“时间优先”以及“常用名称”均是可采用的命名方式,但计程车司机的命名只出于“常用名称”一项,并不符合“名从主人”,因此在“命名冲突”所列之规范当中,只有“4.当一个事物的名称不符合‘名从主人’的命名原则时,可以用其它命名规则代替。”符合这次的状况。
至于我提到的优先次序,并不是指时间优先,反而一直强调这一点的正是阁下(先命名原则)。而根据维基百科:命名常规 (日本动漫游戏条目)优先次序,3.通用译名和官方译名、正式译名不相同,在这个情况下,可按命名常规的使用事物的常用名称规则使用通用译名为条目名称。因这点比"只有官方译名和正式译名"一项更为优先,所以我归纳出没必要更名的结论。Zixop147留言2017年9月15日 (五) 11:22 (UTC)[回复]
这是一部非ACG电影,并不适用Wikipedia:命名常规_(日本动漫游戏条目)吧。具体请看WP:命名常规。——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9月15日 (五) 11:37 (UTC)[回复]
仅依命名常规来判定的话,名从主人原则再怎么样就是港台代理商所用的官方译名为命名原则轮不到常用译名。我不明白你说三原则命名还可以不受限命名冲突原则,那边规定的?? 但是你又拿命名冲突第四点来合理这次的状况?(重点你也用错,官方命名符合名从主人原则) Zenk0113留言2017年9月15日 (五) 11:54 (UTC)[回复]
你问我哪边规定,不就在眼前吗?“命名冲突”下首三条需要某一事物的名称符合“名从主人”的命名原则,但条目的原名称虽能指同一事物但明显非以此原则来命名,因此不符合。而命名冲突第四点相对接近这次状况,只不过早已使用其他命名原则来命名而已。另外"重点你也用错",此话何以见得?我并没提过官方命名不符合“名从主人”原则。只是按命名常规,三个命名原则应该都是平等的吧。Zixop147留言2017年9月15日 (五) 12:27 (UTC)[回复]
官名命名符合“名从主人”原则,那就适用命名冲突第二点2当一个事物的名称符合“名从主人”的命名原则,但只在某一个或多个中文使用地区为常用,而在其它的中文使用地区并不常用时,应当使用符合“名从主人”命名原则确立的名称,而不应当继续使用“时间优先”命名原则确立的首个常用名称。Zenk0113留言2017年9月15日 (五) 12:38 (UTC)[回复]
我只是觉得改以单一地区的正式译名来命名有点奇怪(在有能够通用的译名的前题下)。虽然我不能完全同意阁下的说法,但讨论了一整天应该也差不多了,到这里结束吧,那一切按阁下的想法及命名原则来办。Zixop147留言2017年9月15日 (五) 13:12 (UTC)[回复]
依命名冲突原则来看,基本都尊重官方译名的。只是中文语系有不同地区用词译名的问题而已,重点在于官方译名而不是单一地区使用(而且也有转换机制)。中文各地花钱买代理版权,wiki却以通用命名,是很不合理的一件事。Zenk0113留言2017年9月16日 (六) 01:58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