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曾于2023年8月29日通过新条目推荐投票,登上维基百科首页的“你知道吗?”栏位。 |
此条目为第二十一次动员令大动员令的作品之一,是一篇达标条目。 |
新条目推荐讨论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一项罪名用于规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造成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
-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条目由Shwangtianyuan(讨论 | 贡献)提名,其作者为Shwangtianyuan(讨论 | 贡献),属于“law”类型,提名于2023年8月23日 16:15 (UTC)。
- 曾经的新冠疫情“战时”罪名。但仍具有一定影响力,就给创建了。 --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3年8月23日 (三) 16:15 (UTC)
- (+)支持--维基病夫邀请您加入❤️边缘人小组·🖊️签到 2023年8月23日 (三) 19:37 (UTC)
- (-)反对:案例部分过度详细,应该是有精简空间才对的。另鉴于新型冠状病毒字面意义上的潜在歧义性,正文里面对于COVID-19的称呼建议按照Wikipedia:COVID-19条目共识的精神,尽可能用2019冠状病毒病。--🔨(留言) 2023年8月23日 (三) 23:42 (UTC)
- @Liu116:1、“案例”部分已作部分精简。2、虽然世卫组织已有“2019冠状病毒病”之名称,但鉴于这是法律相关条目,不能改变法律文件原意,因此我认为应当使用中国大陆在当时所使用的称呼,已经用注释标注了。--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3年8月24日 (四) 17:00 (UTC)
- 正文里出现的“中国大陆”字眼法律文件平时不会用吧,那既然如此,不影响法律文件原意的地方优先使用2019冠状病毒病也没什么不可以的。--🔨(留言) 2023年8月25日 (五) 10:17 (UTC)
- 已经部分修改,至于2022年12月印发的文件则保留原名称。--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3年8月25日 (五) 14:56 (UTC)
- 再看了下案例部分,还是认为有进一步精简的空间。--🔨(留言) 2023年8月26日 (六) 05:17 (UTC)
- 已经部分修改,至于2022年12月印发的文件则保留原名称。--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3年8月25日 (五) 14:56 (UTC)
- 正文里出现的“中国大陆”字眼法律文件平时不会用吧,那既然如此,不影响法律文件原意的地方优先使用2019冠状病毒病也没什么不可以的。--🔨(留言) 2023年8月25日 (五) 10:17 (UTC)
- @Liu116:1、“案例”部分已作部分精简。2、虽然世卫组织已有“2019冠状病毒病”之名称,但鉴于这是法律相关条目,不能改变法律文件原意,因此我认为应当使用中国大陆在当时所使用的称呼,已经用注释标注了。--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3年8月24日 (四) 17:00 (UTC)
- (+)支持--Banyangarden(留言) 2023年8月24日 (四) 02:42 (UTC)
- (+)支持,勿忘国耻。——Aggie Dewadipper 2023年8月24日 (四) 05:52 (UTC)
- (+)支持--🐟罗洁塔🍵 415024 2023年8月24日 (四) 06:14 (UTC)
- (+)支持--4jyy(留言) 2023年8月26日 (六) 05:12 (UTC)
- (+)支持--苞米(☎)💴 2023年8月27日 (日) 08:3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