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中医执业范围
无标题(有关著作权问题)
我本人是 【1】*中医毕业生:不能模糊中医师执业范围,《中国中医药报》,2009-03-04
【3】*hjb8987964:限制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医师进入现代临床科室,是对法学精神和历史的污辱,《丁香园博客》,2009-04-29 23:05
【4】*百名中医硕博:拯救中医,救赎自己,《天涯论坛》,2009-4-18
的作者,所以这篇条目应该没有版权的问题.
HJB写
这篇文章
http://218.85.73.168/eml_view_letter.jsp?id=53125
也没有我写的这篇文章早。而我的这篇文章,才是我采用的这部分内容,最早的来源:
http://www.iiyi.com/bbs/viewthread.php?tid=1483990&highlight=%2B
声明许可此文本在维基百科的版权条件下发布。
hjb写
经验证,您的文章的确早于 http://218.85.73.168/eml_view_letter.jsp?id=53125 的,但您仍需进行以下操作
- 对将作品发布到维基百科的版权所有者:如果您曾经在其他地方发布您的作品(尤其是在网络上),将其张贴到维基百科后被认为侵犯版权,且您确信您拥有这作品的版权,在讨论页中注明会有帮助,但可能不会避免被删除,您可以:
- 在原始的作品发表处标示使用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授权。
- 用与原始作品发表处相关的电子邮件地址寄信给permissionswikimedia.org,或者寄送信件给维基媒体基金会。
另外,留言后请记得签名,谢谢。 --虾米※飞鸽传书 2009年6月22日 (一) 04:44 (UTC)
已在原始页,那一篇帖子末尾用贴子作者的号作出声明: http://www.iiyi.com/bbs/viewthread.php?tid=1483990&page=2&extra= 之所以不在楼顶声明是因为: "爱爱医-华人医学论坛 提示信息 对不起,您的帖子从发表到现在已超过 14400 分钟,不能再进行编辑,请返回。" 但是,在贴子用贴子作者的号作出声明应该也具有同等效力. 这一篇贴子,曾被一些报刊引用,但是没有一篇发表时间超过这篇贴子.
HJB3000
另外,希望对中医问题感兴趣的网友能进一步编辑"中医执业范围"这个条目.因为与中医存废之争相关,它记录了中国大陆中医人争取权利的历史(不但记录着过去,还面向着将来).希望不要删除它.谢谢.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19.0.179.6(对话|贡献)于2009年6月22日 (一) 20:53加入。
现在我已用上"与原始作品发表处http://www.iiyi.com/bbs/viewthread.php?tid=1483990&highlight=%2B相关的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寄信给permissionswikimedia.org"
并郑重声明:
"sa 相同方式共享 你可以自由复制、散布、展示及演出本作品;
若您改变、转变或改作本作品, 仅在遵守与本着作相同的授权条款下,您才能散布由本作品产生的衍生作品。 "
希望能让条目顺利通过审核.
谢谢.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222.85.179.4(对话|贡献)于2009年6月24日 (三) 18:00加入。
外部链接已修改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中医执业范围中的1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www.cmda.org.cn/tabid/907/Default.aspx 中加入存档链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10425232551/http://www.cmda.org.cn/tabid/907/Default.aspx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