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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清朝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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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道员

国初定。各省设布政使左右参政参议曰守道。设按察使副使佥事曰巡道。有兼辖全省者。有分辖三四府州者。或兼兵备。或兼河务。或兼水利。或兼提学。或兼茶马屯田。或兼粮储盐法各以职事设立。无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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