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庚(16世纪—17世纪),字长孺,广东广州府南海县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龚庚是天启四年(1624年)甲子科广东乡试举人,授钟祥知县,当时地方残破,又正值寇警,他能加意抚循,令流离者有依靠,旱灾时他虔诚祈祷而大雨立刻降下,并修筑堤防让人民安稳,后因刚直不阿自行辞官,在家乡弹琴赋诗,对待抚养自己的伯父如父亲一样,供养叔父的遗孤,非常笃于人伦[1][2]。
引用
- ^ 1.0 1.1 同治《南海县志·卷三十八·列传七》:龚庚,字长孺,少补邑弟子员,天启甲子领乡荐,选湖广钟祥令,邑多雕瘵,又值寇警,加意抚循,流离稍集,尝苦旱,庚虔祷雨立至,修堤防祥民赖之,以直道不容乞归,弹琴赋诗不治生产,少失怙恃,事伯父如父,伯父豪侈破产,庚处之恬如,叔父早卒,抚其遗孤至于成立,其笃于人伦如此。 据郭志修
- ^ 钱海岳《南明史·卷八十八·列传第六十四》:同(萧奕辅)时两广遗臣:南海则龚庚,字长孺,天启四年举于乡。官钟祥知县,抚循多劳,致仕。
参考文献
- 同治《南海县志》·卷三十八·列传七
- 钱海岳《南明史》·卷八十八·列传第六十四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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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叶应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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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钟祥县知县 1632年-163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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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任: 陈志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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