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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电影审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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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电影审查委员会
机构概要
成立时间1954年5月1日 (1954-05-01)
机构驻地布城
上级机构马来西亚内政部
网站lpf.moha.gov.my

马来西亚电影审查委员会马来语:Lembaga Penapis Filem)是马来西亚政府专门负责审查电影的一个部门。它受马来西亚内政部的控制[1]。马来西亚电影审查委员会于1966年成立,前身是成立于1954年新加坡的电影审查委员会 (Lembaga Penapisan Filem,LPF) [2][3]。根据马来西亚2002年实施的《电影审查法》,任何电影都必须经过该委员会的许可才能在马来西亚上映。任何人都不允许观看未经委员会许可的任何电影[2][4]。该法还禁止含有色情、裸体场景以及挑逗性内容的电影在马来西亚上映。如果放映者在公共场合放映这类影片,无论如何都会受到罚款,甚至监禁。马来西亚的电影有分级制度。[5]

分级制度

自2023年2月1日起,采用以下分级制度。

标签 描述 电视播放时间
U 适合任何年龄的人士观看。 允许任何时间
P12 未满12岁的观众需家长陪同观看,它可能包含了一些镜头,不适合儿童。
13 只限13岁以上人士观看,含有与成人主题,明确的场景,成熟的内容,暴力和色情场面。
16 只限16岁以上人士观看,含有与成人主题,明确的场景,成熟的内容,暴力和色情场面。
18 只限18岁以上人士观看,含有与成人主题,明确的场景,成熟的内容,暴力和色情场面。 22:00至翌日5:00

参考文献

  1. ^ Laman Web Rasmi Lembaga Penapis Filem Kementerian Dalam Negeri. Film Censorship Board official website. 马来西亚内政部. [18 September 20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04). 
  2. ^ 2.0 2.1 Pengenalan. lpf.moha.gov.my. [2019-04-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6-19). 
  3. ^ Sejarah LPF. lpf.moha.gov.my. [2019-04-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6-19). 
  4. ^ Malaysian film censorship board (LPF) in the globalization era: Towards transformation and innovation. ResearchGate. [2019-04-12] (英语). 
  5. ^ Film Classification. 马来西亚内政部. [3 April 20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4 March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