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法国台北代表处
驻法国台北代表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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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reau de Représentation de Taipei en France Taipei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France | |
概要 | |
类型 | 驻外机构(实质大使馆) |
地点 | 法国巴黎 |
地址 | 大学路78号 |
坐标 | 48°51′32″N 2°19′29″E / 48.85898422°N 2.32461322°E |
启用 | 1972年 |
机构信息 | |
辖区 | |
所属部门 | 中华民国外交部 |
代表 | 郝培芝 大使[注 2] |
网站 | |
www | |
地图 | |
驻法国台北代表处(法语:Bureau de Représentation de Taipei en France、英语:Taipei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France),是中华民国在法国的代表处。代表处也兼理摩纳哥、安道尔、加蓬、刚果共和国(布拉柴)、卢旺达、布隆迪、贝宁、喀麦隆、多哥、马里、毛里塔尼亚、阿尔及利亚、突尼斯、几内亚及摩洛哥(含西撒哈拉)、中非、乍得、尼日尔、塞内加尔、布基纳法索、法属留尼汪、法属马约特、法属圭亚那等法语国家及地区有关业务[4]。
历史
中华民国与法国于1964年断交后,原大使馆移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所有驻地外交人员被迫撤离,双边交流几乎中断。退出联合国后,中华民国政府为维持双方非官方关系,于1972年在巴黎设置社团法人“法华经济贸易观光促进会”(Association pour la Promotion des Echanges Commerciaux et Touristiques avec Taiwan,简称ASPECT),并另于1976年设立“亚洲贸易促进会驻巴黎办事处”(简称CAPEC),由经济部派驻,以负责双边经贸事务为主。历经多年交涉,法方于1995年同意将ASPECT更名为“驻法国台北代表处”(Bureau de Représentation de Taipei en France)。
代表处自1993年7月迁入法国巴黎大学街78号名为Hôtel Hocquart之历史建筑迄今,与后方里尔路75号(75, rue de Lille)之建筑均建于1754年,为法国文化部表列之文化遗产。
2020年12月14日,在法国南部另设驻普罗旺斯台北办事处。[5]
2021年10月8日法国友台参议员团访台时,参议员李察(Alain Richard)面对媒体提问时,提到是否将驻法国台北代表处称呼从“台北”改为“台湾”做出回应,同行参议员卡迪克(Olivier Cadic)也附和李察所言,表示返回法国后,会对驻法国台北代表处重新命名一事提出相关建议。[6]
编制
由外交部、经济部、文化部、教育部、科技部、国防部及侨务委员会等部会派驻,并依业务运作分为政务组、国会组、新闻组、领务组、行政组、经济组、文化组、教育组、科技组及侨务组等。
职掌
推动与法国在经贸、文化、教育、科技等各领域之合作及各层面之交流,以及办理领事事务、关照旅法国人及侨胞。领务辖区为法国全境(包括海外省及属地)、兼辖摩纳哥、安道尔、加蓬、刚果共和国、卢旺达等;教育组兼辖西班牙、葡萄牙及意大利等国之教育合作业务;科技组兼辖与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及希腊等国之科技合作业务;台湾文化中心则兼辖与瑞士、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摩纳哥、安道尔及列支敦士登等国之文化交流。
驻处地点与辖区
办事处 | 领务辖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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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法国台北代表处 | 法兰西岛大区、大东部大区、新亚奎丹大区、上法兰西大区、勃艮第-法兰琪-康堤大区、布列塔尼大区、中央-卢瓦尔河谷大区、诺曼底大区、卢瓦尔河地区大区、圭亚那大区、留尼汪大区、马约特大区 | |
驻普罗旺斯台北办事处 | 普罗旺斯-阿尔卑斯-蔚蓝海岸大区、奥弗涅-隆-阿尔卑斯大区、 奥克西塔尼大区、科西嘉大区 |
历任代表
参见
参考资料
- ^ 外交部針對本(8)月31日媒體報導我駐無邦交國家代表對內改稱「大使」事,特澄清說明. 公众外交协调会 (新闻稿).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09).
- ^ 陈培煌. 統一名稱 代表對內稱大使. 中央通讯社.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09).
- ^ 駐外機構組織通則. 中华民国法务部全国法规数据库. 2018-06-13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09).
- ^ 駐法國代表處 (駐法國台北代表處). [2018-09-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6-20).
- ^ 欧洲司. 我國「駐普羅旺斯台北辦事處」正式揭牌開幕.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20年12月14日 [2020年12月1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2月17日).
- ^ 國慶賀禮?法國友台參議員:支持台灣駐法使館「正名」. 远见. 2021-10-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05).
注释
- ^ 驻科特迪瓦台北代表处暂不办理领务与兼辖国家,领务由驻法国台北代表处、驻尼日利亚联邦共和国台北贸易办事处办理。
- ^ 2012年9月1日,中华民国外交部为统一驻外人员内部职称,明定大使馆、代表处设大使、公使,代表处对外仍称代表、副代表;办事处设总领事、副总领事,对外仍称处长、副处长。[1][2]
代表处馆长为特任或简任第十三职等至第十四职等者任大使衔代表、简任第十二职等至第十三职等者任公使衔代表;办事处长为简任第十二职等者任总领事衔处长、副处长为简任第十职等至第十一职等者任副总领事衔副处长。[3]
注:部分驻外机构名称虽使用“办事处”,但层级等同“代表处”,馆长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