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曼听证会
马克曼听证会(Markman hearing)是一种美国地方法院的审前听证会,当一个法官需考究来自各方的证据上相关的关键字的合适意义,通常用于侵犯专利权的专利诉讼上。又称为“释义听证会(Claim Construction Hearing)”[1]。
自从1996年美国最高法院的判例“马克曼诉威斯幽仪器公司案”之后,在专利侵权的诉讼前举行马克曼听证会已成为惯例。该案认为专利术语是一个需要法官决定的法律问题,而非需要陪审团决定的事实问题。在美国,许多情况下,由陪审团判断事实[2],而法官判断法律问题[3]。
马克曼听证会非常重要,因为法院根据声明内容的解释去决断专利侵权的案件。马克曼听证会可能会鼓励和解,因为法官对于解释的裁决可能可以大致表明该专利侵权案的结果。马克曼听证会通常在一名法官面前,且通常在审判前举行。马克曼听证会大都在“证据开示程序(discovery,或称“证据发见程序”)”结束前,连同“诉前临时禁令(preliminary injunction,或称“临时禁令”、“初步禁令”)”的动议,或在证据开示程序结束时发生,与简易判决动议有关。马克曼听证会也可能会在审判开始后,陪审团遴选前举行[来源请求]。
在马克曼听证会上的证据分为两类:内在证据和外在证据。内在证据包括专利文件和任何的专利起诉历史[来源请求]。外在证据则是证词、专家意见或是其他非书面的来源,外在证据不得违反内在证据[来源请求]。
参考资料
- ^ Jakes, J. Michael. Using an Expert at a Markman Hearing: Practical and Tactical Considerations. IP Litigator. August 2002 [February 9, 2010].
- ^ 美国宪法第七修正案
- ^ 参阅Chevron U.S.A., Inc. v. Natural Resources Defense Council, 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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