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溪古建筑群
顺溪古建筑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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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浙江省平阳县 |
分类 | 古建筑 |
时代 | 清 |
编号 | 6-564 |
认定时间 | 2006年5月25日 |
顺溪古建筑群位于浙江省平阳县顺溪镇,地处平阳县西部、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南雁荡山腹地。现保存基本完整的大型民居建筑,除陈氏宗祠外,计有陈氏祖屋、及老大份、老二份、老四份、老七份、新大份、新二份、陈有相、陈迢岩十座大屋,多建于清乾隆至嘉庆年间,总建筑面积达25200平方米,具有相当的群体优势[1]。聚族而居,体现了中国传统的宗族观念和风水观念。2006年5月25日,列入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