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河崖墓
江渎崖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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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四川省彭山县 | ||||
分类 | 古墓葬 | ||||
时代 | 汉 | ||||
编号 | 第六批合并项目第32项 | ||||
认定时间 | 2006年5月2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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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渎崖墓,又称顺河崖墓,位于四川省彭山县,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汉。1980年7月7日列为四川省重新确定公布的第一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2006年5月25日改名江渎崖墓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归入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江口崖墓[2]。
注释
- ^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重新公布全省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发〔1980〕154号). 维基文库. 1980-07-07 (中文).
- ^ 国务院关于核定并公布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国发〔2006〕19号). 中国政府网. 2006-05-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6-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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