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瑞
陈文瑞(1575年—1658年),字应萃,号同凡,福建泉州府同安县人[1],祖籍河南汝宁府光州固始县[2],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福建乡试举人,天启五年(1625年)乙丑科进士。授吴县知县,五年间在勤政爱民,包括疏通学宫前的河道、提拔解元沈几与杨廷枢、劝阻朝廷在当地募兵[1][3]。洞庭当地有称“天罡”的人联群作恶,他秘密缉捕归案,党羽散去。周顺昌得罪宦官惹祸,义民颜佩韦等数万人为其义愤殴打锦衣卫校尉,陈文瑞就护送周顺昌出境,再捐出俸禄帮助对方。不久颜佩韦等为首五人被诛杀,他负责葬事并立石为记,号称“五丈夫墓”,吴县人称许他有金刚手、菩提心之谣。因不愿意逢迎上级致仕。隆武年间升吏部考功司郎中,八十四岁时去世[4][5]。
参考资料
-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三·列传第十九》:陈文瑞,字应萃,同安人。天启五年进士。授吴县知县。洁己爱民,按狱持法推情,豪不敢犯。
- ^ 集美陳氏始祖探源 - 南陳宗親網. [2021-05-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01).
- ^ 嘉庆《同安县志·卷二十一·循绩》:陈文瑞,字应萃,号同凡。万历戊午举人,天启乙丑进士。授吴县令,洁己字民五载,戴星按狱,持法推情,豪贵莫敢挠,于茕独尤加惠;焉事上不谄过客,骚扰必抑之。浚县治前学宫内外各河,尽清所占;喜亲贤士大夫,两分校省闱,解元沈几、杨廷枢皆其所取士也。吴当漕孔道,虑阻涷,后期议借民力代运,文瑞执不可,事得寝。时天下多故,部议视产土下募兵充伍,文端以家丁隶名,民乃帖然。
- ^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三·列传第十九》:(隆武时)吏部司官:……洞庭号天罡者横行,置之理。周顺昌被逮,出金助恤。又葬颜佩韦等五人归,擢考功郎中。卒年八十四。
- ^ 嘉庆《同安县志·卷二十一·循绩》:洞庭有号天罡者结党横行,密缉而置之法,其党尽散。周顺昌罹珰祸,义民颜佩韦等数万人以激愤捽缇校,文瑞护周出境,复捐俸倡助为输,所诬赃仍抚恤其家,苦心调解,郡人默受其惠。及佩韦等首事五人被诛,为葬而立之石,曰“五丈夫墓”。吴人有金刚手、菩提心之谣,前后疏荐卓异者三,竟以不乐逢迎致仕归,卒年八十有四。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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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梁方楷 |
明朝吴县知县 1625年-1630年 |
继任: 陈志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