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世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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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 |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 台湾云林县斗南镇 |
国籍 | 中华民国 |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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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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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世荣(1918年7 月18日—1992年12月24日),台湾云林县斗南镇人,日本东北帝国大学法学部毕业[1]。历任中华民国地方法院及高等法院推事、庭长,最高法院推事,及司法院第三、四届大法官。 而任职大法官期间其所发之不同意见书为当时大法官之冠,虽其见解未成主流然却开大法官勇于发表不同意见书之风气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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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 (1948年-1958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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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 (1958年-1967年) | |
第三届 (1967年-1976年) | |
第四届 (1976年-1985年) | |
第五届 (1985年-1994年) | |
第六届 (1994年-2003年) | |
2003年就任任期4年 (2003年-2007年) | |
2003年就任任期8年 (2003年-2011年) | |
2007年就任 (2007年-2015年) | |
2008年就任 (2008年-2016年) | |
2010年就任 (2010年-2016年) | |
2011年就任 (2011年-2019年) | |
2015年就任 (2015年-2023年) | |
2016年就任 (2016年-2024年) | |
2019年就任 (2019年-2027年) | |
2023年就任 (2023年-2031年) | |
注1:部分大法官曾因故未任满原任期或仅系补足他人任期。 注2:2003年后大法官采交叉任期制,不分届次,遇缺则补;2003年起就任之大法官任期为8年,届满后不得连任;部分2003年就任之大法官任期为4年。 注3:粗体字为“现任者”。 注5:粗斜字为“即将卸任者”。 注6:斜体字为“即将就任者”。 注7:“*”表示中途请辞。 注8:个人详细任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