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阿尔巴尼亚死刑制度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现时阿尔巴尼亚已经废除死刑制度,于2007年正式废除。

  • 阿尔巴尼亚劳动党恩维尔·霍查独裁政府管治下,死刑曾经被多次应用于1941年至1985年,多涉及被霍查认为是反对派政治犯、亲西方国家和南斯拉夫叛国者及资本主义支持者。随着新一任劳动党领导人拉米兹·阿利雅上台以及1990年初的阿尔巴尼亚民主化浪潮影响,上述罪行的死刑应用次数已大幅减少或废止,而最后一次在阿尔巴尼亚执行死刑日期为1995年6月29日。虽然2000年10月1日有关谋杀的死刑已经废除,但仍然保留叛国和战时罪行的应用。在阿尔巴尼亚和其他欧洲国家废除一般罪行死刑的原因是签署了“欧洲人权公约”第6号议定书,这项规定同期于2000年10月1日生效。
  • 2007年,阿尔巴尼亚政府和国会批准了“欧洲人权公约”第13号议定书,死刑制度正式废除,在任何情况下不得执行任何形式的死刑,将所有原属死刑的罪行一律改为无期徒刑。

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