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浪
阮浪(越南语:Nguyễn Lãng/阮浪;?—1452年),交趾人,御用监左少监,有建筑方面的才能。与另一位宦官阮安同样是来自越南。
生平
出生于安南
宣德元年(1426年),任奉御掌管宝钞司。
宣德三年(1428年),奉命处置西洋诸国进御船抵达广南的事务。
正统元年(1436年),升御用监左少监。
景泰三年(1452年)秋七月,时任御用监少监的阮浪等人因牵连谋反罪而被告发,而被凌迟处死[1]。
天顺元年(1457年),明英宗复辟后,阮浪被追赠为御用监太监[2]。
参考文献
- ^ 明史纪事本末/卷35(南宫复辟 易储附):(景泰三年)秋七月,杀太监阮浪、王尧。时浪侍上皇南宫,浪门下内竖王尧者,往监卢沟桥,浪以上皇所赐镀金绣袋及束刀贻之。尧偶饮锦衣卫指挥卢忠家,解衣蹴踘。忠见刀袋非常制,命妻进酒醉之,解其袋刀入告变,谓“南宫谋复皇储,遗刀求外应”。上怒杀浪、尧,犹欲穷治不已。忠屏人诣卜者仝寅筮之,寅以大义叱之曰:“是大凶兆,死不足赎。”忠惧,乃佯狂。学士商辂与司礼监太监王诚言:“卢忠狂言不可信,坏大体,伤至性,所关不小。”事得寝。后英宗复辟,忠果伏诛
- ^ 明史/卷304:阮浪至景帝时,为御用监少监。英宗居南宫,浪入侍,赐镀金绣袋及镀金刀。浪以赠门下皇城使王瑶。锦衣卫指挥卢忠者,险人也,见瑶袋刀异常制,醉瑶而窃之,以告尚衣监高平。平令校尉李善上变,言浪传上皇命,以袋刀结瑶谋复位。景帝下浪、瑶诏狱,忠证之,浪、瑶皆磔死,词终不及上皇。英宗复辟,磔忠及平,而赠浪太监。
- 李贤《御用监左少监赠御用监太监阮公浪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