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县
汉代初年置,其地在今陕西省西安市市区。隶属于京兆尹。西汉、新、东汉、西晋、前赵、前秦、后秦、西魏、北周、隋、唐等朝代曾定都于此。明清时期,长安县与咸宁县两县同城而治,为西安府府治。2002年,长安县被撤销,设立西安市长安区。长安县之名经历两千两百年未改,西安之名是由唐宋的京兆府、元朝的安西路、奉元路而改,并非长安。
建置沿革
汉代
长安县在秦代为长安乡[1](此名称存在争议),是秦始皇兄弟(成蟜)长安君的封地,隶属于内史[2]。汉高帝五年(前202年)始置长安县,属渭南郡。高帝七年(前200年),由栎阳县迁都长安县。汉惠帝元年(前194年)开始修筑长安城墙,次年完工。汉武帝建元六年(前135年)属右内史。太初元年(前104年)以后为京兆尹治所。王莽改长安城为常安城,更始帝时恢复长安之名。东汉初,汉光武帝定都河南雒阳。汉献帝初平元年(190年),董卓挟献帝迁都长安,不久迁回雒阳。
魏晋南北朝
三国魏改京兆尹为京兆郡,治长安。西晋、北魏、北周时,长安县皆属京兆郡。北周明帝二年(558年),析置万年县,与长安县同城而治。
隋唐
隋初,长安县属雍州。隋文帝开皇二年(582年),于汉长安城东南之万年县境内修筑新城,即大兴城。次年,改万年县为大兴县,定都于此。大业三年(607年),改雍州为京兆郡,长安县为郡治。隋朝的大部分时间国都在大兴县,长安县仅为州郡治所。
唐武德元年(618年),改京兆郡为雍州,改隋大兴县为万年县,改隋万年县为栎阳县。长安县与万年县以皇城朱雀街为界,街西五十四坊属长安县,街东五十四坊属万年县。乾封元年(666年),析长安县置乾封县,长安三年(703年),复并入长安县。开元元年(713年),长安县属京兆府。唐昭宗天祐元年(904年)迁都洛阳。
宋金元明清
北宋、金时仍属京兆府。宋宣和七年(1125年),改万年县为樊川县。金大定二十一年(1181年)改樊川县为咸宁县,仍与长安县同城而治。元代长安县为奉元路治所,属陕西行省。明洪武二年(1369年),改奉元路为西安府,仍治长安县。此后的544年里,长安县为陕西省会西安府的附郭县,沿袭至清代末年不改。
民国以后
1914年(民国二年),裁撤西安府,设立关中道;同时,咸宁县并入长安县,结束了千年来两县共治一城的局面。1928年,国民政府将长安县城及城关一带划出,设立西安市。1930年,撤销西安市,原西安市区域复归长安县管理。1943年,再次设立西安市,其行政区域为原长安县城及城周四乡。
1949年5月,中华民国政府撤出西安。6月,中国共产党成立长安县政府,隶属于陕甘宁边区咸阳分区;县政府驻地为大慈恩寺,不久迁往韦曲乡。1953年,长安县改属陕西省。1958年以后属西安市。2002年6月,长安县撤县改区,成为西安市的市辖区之一长安区。存在了2,204年之久的长安县成为历史。
长安令
人口
汉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年),长安县有80800户,2462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