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道兴
郑道兴(16世纪—16世纪),字在兴,福建泉州府惠安县邑内下村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郑道兴是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戊午科福建乡试举人,万历十一年(1583年)授建安教谕,文章有修养获上级重视,调南安推官,判案明决,惩罚嚚讼、劝戒侵渔,名声大著,升怀庆同知,孟津县内有河湍急易崩堤,他设法修筑令水不为灾,为政宽和,而奸人也不敢放肆,再陞铜仁知府,赴任期间去世,有《纂玄条议》二草流传[1][2]。
引用
参考文献
- 雍正《惠安县志》·卷二十四·循良
- 乾隆《南安府志》·卷十一
官衔 | ||
---|---|---|
前任: 李一齐 |
明朝建安县教谕 万历年间 |
继任: 王柏 |
前任: 冯于逵 |
明朝南安府推官 1590年-1593年 |
继任: 洪有助 |
前任: 张祖良 |
明朝怀庆府同知 万历年间 |
继任: 崔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