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郑㭎

本页使用了标题或全文手工转换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郑㭎
后黎朝郑主
前任:郑根
继任:郑杠
郑㭎
《郑家正谱》中的郑㭎画像
安都王
(1709年—1729年)
国家大越
时代黎中兴朝
主君黎裕宗昏德公
封号安都王
尊号仁王
府邸理国府
出生1686年7月9日
正和七年五月十九日
逝世1730年1月16日(1730岁—01—16)(43岁)
永庆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庙号僖祖
谥号懿略
墓葬东山县赤辂原
亲属
父亲郑柄
母亲张氏玉楮[1]
养母阮氏暠
武氏玉源(昭媛武氏)[1]
妻之父武必做[1]
妻之嫡母郑氏[1]
郑杠
郑楹
郑桥
1700年封副将普安侯
1702年晋封副将普郡公
1703年进封钦差节制各处水步诸营兼总政机太尉安国公,开理国府
1709年进封元帅总国政安都王
1714年进封大元帅总国政上师安王
1715年获赐上表时称王而不名、入朝时不拜的特权
1720年进封大元帅总国政上师尚父威仁明功圣德安王

郑㭎越南语Trịnh Cương鄭棡;1686年7月9日—1730年1月16日)是越南后黎朝的重要政治人物,也是郑氏政权的第七代领袖(1709年-1729年),封号安都王越南语An Đô Vương安都王)。

生平

早年经历

郑㭎是郑根曾孙,郑柄第二子,正和七年五月十九日[注 1](1686年7月9日),郑㭎出生。正和二十一年(1700年),初封副将普安侯[2]。正和二十三年(1702年)底,郑㭎父亲去世,加封郑㭎为副将普郡公。旋即于次年(1703年)正月,晋封为钦差节制各处水步诸营兼总政机太尉安国公[3],开理国府[4]永盛五年(1709年),郑根逝世,郑㭎嗣位,晋封为元帅总国政安都王。

永盛十年(1714年),郑㭎晋封为大元帅总国政上师安王。永盛十六年(1720年),再晋封为大元帅总国政上师尚父威仁明功圣德安王。

执政时期

郑㭎执政期间,依旧与阮氏保持和平,并试图继续进行郑根的改革政策。为了保护失去土地的农民,他制定了许多关于财政军事司法科举方面的新政策,包括设立武学所和武举[5],均定科派丁田、顿革科举陋习、重新丈量田地等等。但他的改革却造成了一些内乱,不过史书仍称在他治下“是时,承太平之业,兵革不试,宇内无事,朝廷多所制作,法度大备,纪纲毕张,殊方纳款,上国归地,号称极盛之世”。

郑㭎试图通过立法来解决这一困境。他试着限制私人拥有土地,重新分配各村庄的土地。但不仅没有任何成效,这个问题反而在接下来的十年里更加严重了。历史学家Bruce Lockhart认为,郑根与郑㭎所制定的改革政策,虽然使郑氏政权更加强大,但是加重了百姓的负担。这导致了越南北方百姓对郑氏政权领袖统治者仇恨的不断加深,另一方面,郑氏政权由于其不利的地理位置无法对外扩张,但人口却不断增长,这导致了失去土地的农民越来越多。与此同时,南方的阮氏因不断向南扩张领土而蒸蒸日上。

郑㭎执政期间推广佛教,广建佛塔,同时对基督教的活动进行限制。永盛八年(1712年),郑㭎下令禁止其辖境内的百姓信仰基督教。这一法令依然如以前镇压基督教的法令一样没有任何实质效果。

在和黎朝皇室的关系上,尽管郑㭎在位期间正式设立“六番”架空了朝廷[6],但其在仪制上最初表现得比较尊重帝室,例如他曾以“黄色乃天子之服”拒绝了群臣请用黄色服的僭越请求,而是决定只用紫色服,以示“推尊我皇上”[7],其又在代替生病的黎裕宗祭天时拒绝用皇帝仪制,史称“中外皆感悦,称尊扶盛德”[8]。但后来为了巩固权势,郑㭎扶持了出自郑氏后妃的皇次子黎维祊而废立了皇长子黎维祥[9],并在保泰十年(1729年)废黜了黎裕宗[10],直接拥立黎维祊为帝,改元永庆

病殁去世

永庆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2](1730年1月16日),郑㭎病逝,寿四十四岁,郑杠嗣位。谥号为懿略,庙号僖祖越南语Hy Tổ僖祖),尊封为仁王越南语Nhân Vương仁王)。历代累加美字为温穆庄肃宽裕徽濬经文纬武洪谟大略垂统宪天神谋睿算辟国开彊耀武宣威辑邻和夏振纲陈纪和衷迓衡仁王[2]

家族

  • 父:睿祖晋光王郑柄
  • 母:慈宣太妃张氏玉楮(Trương Thị Ngọc Chử)[1][2]
  • 养母:阮氏暠(Nguyễn Thị Cảo)
  • 妃:
  • 子:
  • 女:[2]
    • 太长公主郑氏玉椐(嫁让郡公张涯)
    • 郡主郑氏玉㮒(嫁昏德公黎维祊
    • 郡主郑氏玉棰(嫁泳郡公邓廷鉴)
    • 郡主郑氏玉樻(嫁禄寿侯黎时禄)
    • 郡主郑氏玉楅(嫁敦忠侯阮性)
    • 郡主郑氏玉(木如)(先嫁质武侯张廷质,后嫁芳淇侯吴福浤)
    • 郡主郑氏玉栒(嫁达武侯阮嘉琚)
    • 郡主郑氏玉栯(嫁信忠侯阮熙载)

脚注

  1. ^ 〈郑氏世家〉原文作“黎熙宗丙寅永治十二年五月十九日诞生。”,惟永治并无十二年,而黎熙宗丙寅年为正和七年。

参考资料

  1. ^ 1.0 1.1 1.2 1.3 1.4 1.5 《大越史记全书续编》1069页
  2. ^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2.12 2.13 南风》合刊第廿二卷·第一百二十五期·〈郑氏世家(续)〉
  3. ^ 《郑氏世家》作“普国公”。
  4. ^ 《大越史记全书》续编卷一·正和二十四年正月
  5. ^ 《大越史记全书》续编卷二·保泰四年十月
  6. ^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三十五·永盛十四年秋九月
  7. ^ 《大越史记全书》续编卷二·保泰二年春正月
  8. ^ 《大越史记全书》续编卷二·保泰五年春正月
  9. ^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三十六·保泰八年秋七月
  10. ^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三十七·保泰十年夏四月
  11. ^ 大越史记全书》作“郑橿”或“郑(木墨)”,《黎史续编》作“郑橿”。《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根据各史料的考证,改为“郑杠”。 → 参见《大越史记全书》1046页脚注
  12. ^ 参见《大越史记全书续编》1194页脚注
郑㭎
前任:
郑根
越南后黎朝郑主
1709年-1729年
继任:
郑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