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岷
诺岷或作诺敏(满语:ᠨᠣᠮᡳᠨ,穆麟德转写:nomin,17世纪—1734年),纳喇氏,满洲正蓝旗人,清朝官员。
世居辉发。祖父恩国泰、父亲那敏。历任笔帖式、户部主事、员外郎、郎中。雍正元年(1723年),为内阁学士,署工部侍郎,授山西巡抚。他在山西期间,提出耗羡归公。雍正三年(1725年),诺岷以病请假,命回旗调理。当初,贝子允禟以罪徙西宁,道出平定,太监李大成殴诸生。诺岷按谳,以李大成方病,置未深究。雍正帝责怪诺岷瞻徇,命继任巡抚伊都立覆谳,李大成定罪,诺岷夺官。雍正十二年,诺岷逝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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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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