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纲要
课程纲要(英语:Curriculum Guidelines),简称课纲,旧称课程标准,[1]是规范中华民国国民小学、国民中学、高级中学的学校课程教学、教科书和升学考试的重要依据[2]。现行课纲经由国家教育研究院进行研究与撰写,并经由中华民国教育部审议核可后公告实施。台湾现行课纲为“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课程纲要”,于民国108年(公元2019年)实施,因此俗称“108课纲”。日本的课程纲要制度称之为“学习指导要领”[3]。
幼稚园原用1987年版的“幼稚园课程标准”规范其课程。因幼稚园、托儿所整合政策,教育部在2012年10月发布“幼儿园教保活动课程暂行大纲”,于2016年12月发布“幼儿园教保活动课程大纲”,自2017年8月1日起生效。[4][5]
法律定位
现行法规
- 国民中小学课程纲要之制定、审议及其实施,依据法源为《国民教育法》第三十四条。[6]
- 普通型和技术型高级中等学校(高中职)课程纲要之制定、审议及其实施,依据法源为《高级中等教育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三之一条、第四十三之二条。[7]
- 特殊教育(身心障碍及资赋优异国民之教育)相关课程纲要之制定、审议及其实施,依据法源为《 特殊教育法》第二十一条。[8]
- 体育班、艺术才能班之课程规划,依据法源为《国民体育法》第十五条、《艺术教育法》第十四条;科学班之课程规划,依据为《高级中等学校办理实验教育办法》第六条。[9][10][11]
- 幼儿教保活动课程大纲及服务实施准则,依据法源为《幼儿教育及照顾法》第十二条。[4]
- 国家教育研究院掌理课程、教学、教材与教科书、教育指标与学力指标、教育测验与评量工具及其他教育方法之研究发展,依据法源为《 国家教育研究院组织法》。下设“课程及教学研究中心”掌理课程纲要之研究,依据为《 国家教育研究院处务规程》。[12][13]
- 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下设“学前教育组”主管幼儿园课程纲要之研修及推动,“高级中等教育组”和“国中小教育组”则分别掌理高级中等学校、国民中小学的课程、教学、研究、实验之规划、推动及督导,依据为《 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处务规程》。[14]“高级中等教育组”和“国中小教育组”的职掌包含了课程纲要之推动与宣导。[15][16]
《偏远地区学校教育发展条例》规定偏远地区学校教育进行混龄编班或混龄教学,其课程节数,不受课程纲要有关阶段别规定之限制。[17]
《高级中等以下教育阶段非学校型态实验教育实施条例》规定实验教育之课程与教学、学习领域及教材教法,应依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许可之实验教育计划所定内容实施,不受课程纲要之限制。[18]依据《特殊教育法》、《国民体育法》、《艺术教育法》及相关法规,特殊教育学生与体育班、艺术才能班及科学班等特殊类型班级学生之部定及校订课程得弹性调整。[19]
现行课纲
- 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课程纲要总纲生效令,台教授国部字第1060048266A号 令:自108学年度起,“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课程纲要总纲”依照不同教育阶段(国民小学、国民中学及高级中等学校一年级起)逐年实施。[20]
- 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课程纲要总纲, 台教授国部字第1100016363B号 令:总纲于2014年11 月发布,2021年2月修正。修正后之总纲,自110学年度,依照不同教育阶段(国民小学、国民中学及高级中等学校一年级起)逐年实施。[21]各领域 / 科目课程纲要由教育部在2018年1月至11月陆续发布。[22]
- 幼儿园教保活动课程大纲, 台教授国部字第1050129763B号 令:2012年10月发布“幼儿园教保活动课程暂行大纲”,于2016年12月发布“幼儿园教保活动课程大纲”,并自民国106年8月1日起生效。[4]
教育历史
清政府
晚清时期的首任台湾巡抚刘铭传,也是洋务运动的推动者。他曾在1887年于台北府城设置“西学堂”,仿京师同文馆章程办理,为清代台湾官方创办的第一所西式学校,用以培育买办与技术人才,直属巡抚衙门。教授科目为英文、法文与历史、地理、理化、算术、测绘,亦习汉文,招收对象为附生(附学生员)、文童、幼童(可参考当时留美幼童之年龄,介于10-16岁,大多为12-14岁[23])。1890年又在大稻埕设立“电报学堂”,培育电信技术人才。然而刘铭传去职后,继任者裁撤此二所学堂,官办的台湾新式教育,因此昙花一现。[24][25][26]
当时,对于西学课程及教科书编译最具代表性者,为京师同文馆和江南机器制造总局翻译馆,其译书被新式学堂采用为学习教材。[27]
日本总督政府
台湾在日本殖民统治下,开始实施普及化的西式教育。然而采取汉人、原住民和日本人隔离就学的教育措施,使用的课本教材不同,形成日后升学竞争的不公平。[28]
1898年,台湾总督府发布《台湾公学校令》,作为台湾汉人所就读公学校(相当于现在的小学)的成立法源,同年公告《台湾公学校规则》,规定授业科目有:修身、国语(日本语)、作文、读书、习字、算术、唱歌、体操,教育主旨在于“施德教、授实学,以养成国民性格,并精通国语(日本语)”,此教育目标贯通整个日本统治时期,未有太大改变。1904年公布《公学校规则改正》,将作文、读书、习字并入国语科,并增加汉文科,女学童则有裁缝科目。[29]初期使用的教科书十分混杂,有中国大陆小学校使用的教授书,也有台湾总督府编辑、并题为“台湾适用”的各种教科用书。至1900年,台湾总督府开始编纂统一的教科书,实施国定(府定)本的教科书制度,由主管文教的民政部负责。[27]此时期,本地人接受中等以上教育的机会有限,修业年限、教学程度也与日本人不同。中等以上的教育设施也只有师范机构的国语学校、五年制医学校,及农事试验场、工业、林业、糖业讲习所。直到1915 年才因林献堂等人的请愿,设立专收台湾人的公立中学:台中中学校。[30][31][32]
1919年(大正8年)1月4日,台湾总督府首次发布《台湾教育令》,揭示其教育目标为涵养德行、普及日语和培养忠良国民性格,以达到同化之政策方针。[30]教育令规定了台湾人的教育系统为:普通教育的公学校和高等普通学校(即中学校,1922年又改回中学校之名)、实业教育的实业学校、专科教育的专科学校、师范教育的师范学校,各级学校也陆续设立,但仍采双轨制,日本籍学生的教育依据日本内地法令, 而汉人、原住民就读的学校,教育内容仍比日本同级学校程度低,修业年限较短。 [28][33]
1922年(大正11年),台湾总督府颁布《改正台湾教育令》,实施“台日共学制”, 初级教育仍维持隔离教育,中等学校以上则采台日共学制,普通教育增加了高等学校。然而新教育令的实施,并未解决升学机会不公的问题。因为共学制下,入学考试都以日文作答,课本教材也程度不同,在语言或经济上往往处于劣势,加上面试也有差别待遇问题存在,造成本地学生处于升学竞争不利的情况。 [28][34][35]台北高等学校是台湾日治时期唯一的高等学校和升大学的管道,于1922年设置寻常科,1925年设置高等科。
1937年为推广皇民化教育,废除公学校的汉文科,汉文书房亦全遭禁止。[30]1941年,公学校和日本人就读的小学校一律改为“国民学校”,法令适用于《国民学校令》,[36]然而课程与教学仍然各有差异。[37]1943 年,实施义务教育,颁布《废止私塾令》,停办所有的书房。[30]
中华民国政府
中华民国的大陆时期
中华民国政府颁布的课程标准,可追溯自清政府于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颁布各级学堂章程,其中〈功课教学法〉一章,列有课程门目表和课程分年表,始对各级学校的课程有所规定,为课程标准之雏型。[1]至中华民国成立,由蔡元培教育总长起草,于1912年(民国元年)发布《普通教育暂行办法》,明令“凡各种教科书,务合于共和民国宗旨。清学部颁行之教科书,一律禁用。”,并依此制定《普通教育暂行课程标准》,为民国史上第一份课程标准。1912年9月颁布《审定教科图书规程》,允许各界自编教科书,但须依《小学校令》及《中学校令》编辑,呈请教育部审定。各省组织图书审查会,就通过之审定本择定,通告各校采用。[27]《小学校令》规定小学教育“以留意儿童身心之发育,培养国民道德之基础,并授以生活必需之知识技能为宗旨”,当时的初小课程为修身、国文、算术、手工、图画、唱歌、体操等,女生加习缝纫;高小课程同初小并再加上本国历史、地理、理科,男子加习农业(或商业),得加授英语,女子加习缝纫。[38]
1922年(民国11年),实用主义的教育思潮广泛传播,催生出壬戌学制。[27]自晚清以来,学制主要仿自日本,间或受到德国影响。壬戌学制则是新文化运动的产物,深受美国教育思想的影响。[39]1923年民间“全国教育联合会”公布《新学制课程标准纲要》,师法美国的新学制。虽非经政府正式公布,但各地均参照施行,推动了当时中小学新教材编写和出版的热潮。[27]新学制的小学教育课程,将国文改为国语(包括语言、读文、作文、写字),从此小学不用文言文作教材,并对听说读写同等重视。修身改为公民,着重互助合作和服务社会。增设社会(卫生、历史、地理、公民)、自然、园艺等科目,充实学生的生活知能。[38]
1929年(民国18年),南京国民政府北伐统一全国,重定教育宗旨,明定为“中华民国之教育,根据三民主义,以充实人民生活,扶植社会生存,发展国民生计,延续民族生命为目的;务期民族独立,民权普遍,民生发展,以促进世界大同。”[40],又制定教育政策和法规,由教育部颁订课程标准:《中学课程暂行标准》和《小学课程暂行标准》,首次详细规范了各级各类学校的课程内容、教学目标、时数与教学大纲。国民政府公布的课程标准包括“总纲”及“分科课程标准”。总纲规定了学校教育目标、教学科目时数及实施通则。分科课程标准中,则规定了各科教学目标、时间分配、教材大纲及实施方法。课程标准的修订都成立修订委员会,而委员会底下又成立总纲小组、各科修订小组,负责实际修订的起草工作。1932年(民国21年)公布《中学课程标准》和《小学课程标准》,以及《师范学校法》、《职业学校法》、《中学法》、《小学法》。在这之后,一直到二战结束,课程标准历经了多次修订。1940年,教育部发布《国民教育实施纲领》,改小学为国民学校及中心国民学校,1944年公布《国民学校法》,原《小学法》废止。[39][41][42]
1915年(民国4年),北洋政府的教育部电咨各省区拟定义务教育施行程序。民初时期的义务教育,除山西省实施成效较好,其他各省未切实推行。当时政局纷扰、军阀割据,教育事业受到很大的阻碍。南京国民政府北伐统一全国后,在1932年(民国21年)公布《训政时期临时约法》,第50条规定“已达学龄之儿童应一律受义务教育”,第51条规定“未受义务教育之人民,应一律受成年补习教育”。1933年公布《小学规程》,第2条规定“小学为实行国民义务教育之场所”。1935年行政院会议通过《实施义务教育暂行办法大纲》。二战爆发后,义务教育之推行亦受到阻碍。[38]1944年(民国33年)国民政府公布《强迫入学条例》。1947年(民国36年)国民政府公布《中华民国宪法》,于第21条规定“人民有受国民教育之权利与义务”,于“基本国策”一章列有教育文化一节,第158条规定教育之目的在于“发展国民之民族精神、自治精神、国民道德、健全体格、科学及生活智能”,第160条规定“六岁至十二岁之学龄儿童,一律受基本教育,免纳学费;已逾学龄未受基本教育之国民,一律受补习教育,免纳学费”。同年2月,教育部令饬各省市教育厅局依照宪法规定,延长国民义务教育年限,小学以办理六年制为原则。[42]
战后初期与统编本时代
1945年(民国34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国民政府开始对台湾行使统治权,台湾地区改采中华民国各级学校课程标准制作教科书。1947年1月,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配合《中华民国宪法》义务教育之要求,发布《台湾省学龄儿童强迫入学办法》。[42]在战后初期,台湾的教育政策主要着重在重建中华文化及去除日本殖民统治之影响。当时的工作计划指出,原有国定本小学教材虽然完备,但因台湾环境不同未能适用,因此,必须赶紧编辑小学教材,尤其是语文、史地、公民等科。当时教科书之发行具多样性,暂用及代用之教科书带有过渡及特殊的性质。1949年中央政府迁台后,国立编译馆统一在台编印教科书,原先的审定本和暂用、代用教科书的情况逐渐消失。[43]国民政府也在台湾发起国语推行运动,广设国语(即官话,或称为华语、普通话)补习班、设立国语推行机构、成立国语推行委员会,并禁止中小学教师以日语授课,授课以国语教学为主,暂酌使用本地方言。[44][45]
1947年中华民国施行宪政后,理应结束国民党的一党训政及党化教育。1929年训政时期公布的《中华民国教育宗旨及其实施方针》,其方针强调中华民国教育之推动必须依照三民主义的精神,促使国家和社会发展。该教育宗旨的目标在于实施“党”先行于“国”的党化教育,推行中国国民党的党义,包括三民主义和国民党的相关主张,透过学校教育的手段,内化与凝聚广大民众,使其服从于国民党。[46]
但因国共内战以及国民党宣布动员戡乱,随后1949年(民国38年)因国共内战失利而撤退至台湾,国民党政府更加主张教育必须合乎国策以配合动员戡乱的需要。1950年(民国39年)教育部颁发《戡乱建国教育实施纲要》,继续沿用训政时期的《中华民国教育宗旨及其实施方针》,台湾省教育厅也公布《台湾省非常时期教育纲领及实施办法》,使台湾的教育体制进入非常时期。国民党政府继续秉持从大陆时期以来的“一党专政”性质,由国家垄断教育,其在台统治更加着重党化教育,并在国民党改造后,形成以党领政、以党领军、情治组织绵密之党国体制。[46]
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1952年(民国41年),教育部修订的《中学课程标准》,强化“反共抗俄”之教育目标。国民党政府亦于次年由国立编译馆统一编纂国文、地理、历史、公民四科教科书标准本,至此开启“统编本时代”。[47]
在台湾省政府国语推行委员会时期(1947-1959),前期仍延续以方言辅助学习国语的过渡政策,但逐渐改为强调“须用国语”,尤其是在学校教育方面强制性大为增加,政策导向是全面推行国语,禁用日语。[48]1951年颁令各级学校凡举行各种集会口头报告,必须使用国语。[45] 1956年,全面推行“说国语运动”,规定各机关学校及公共场所一律使用国语,避免使用方言。[49]台湾省政府即在1956年函知各中等学校,学生多用方言,不用国语,应注意纠正。[45]1963年颁布《台湾省公私立中小学加强推行国语注意事项》,其中规定播音器禁止播放方言和日语节目,并要求非外语科目的各科教学一律使用国语讲解。[50]1966年,省政府通令各县市政府各级学校加强推行国语计划,规定各级学校师生必须随时随地使用国语;学生违犯者依奖惩办法处理。[49]
九年国民义务教育
由于台湾正由农业转型为工业社会,需要国民能阅读机器的基本操作手册,以及军人能阅读高科技的军事设备操作手册,政府推动九年国民义务教育,以提升国民的教育水平,教学模式着重在灌输知识和快速习得基本的读算技能。[51]在台湾1970年代经济起飞之时,九年国民义务教育奠定了所需要的人力资源基础。[52]
为推行九年国民义务教育,废止初中入学考试,教育部也对国民中小学课程标准进行全面修订,在1968年(民国57)年公布《国民中小学暂行课程标准》。原有的“初级中学”也因为成为义务教育而改名“国民中学”。[53]国立编译馆负责编印的国民中小学教科书,从原先的四科变成所有的教学科目,进入了全面统编制/国定本的时期。[54]1971年(民国60年)因应九年国民义务教育的实施,为配合国民中学首届毕业生升入高级中学就学之需要,特别修订《高级中学课程标准》。[53]
《国民中小学暂行课程标准》几个主要调整包括,“公民”科在国小阶段改称为“生活与伦理”;国中阶段改称为“公民与道德”,国中增设“职业简介”与“指导活动”,国小与国中均增设“健康教育”,初级中学原有的“理化”、“博物”合为“自然科学”,取消“生理及卫生”,相关教材并入健康教育。其课程标准的规划方向与理念,受到当时反共救国与中华文化复兴运动之国情、三民主义之思想、蒋介石个人之意志的影响。[55]
1970年以后,语言教育政策逐渐演变为“国语独尊,压抑方言”。[45]1971年的《台湾省加强推行国语实施计划》压抑方言使用的政策方向十分明显,统一语言的背后与中华文化复兴运动的推行密不可分。[48]学校极力提倡国语的起讫年代为1950至1987年,前后约两个世代。[50]直至1987年8月,台湾省政府通令全省各国中、国小,要求不得再以体罚、罚钱、挂狗牌等不当手段处罚在校园内说方言的学生。[49]
“一纲多本”与九年一贯课程
李登辉任内,台湾迈向多元、民主、开放的社会,教育改革运动也风起云涌。[56][57][58]1994年的“四一○教育改革全民大结合运动”,是教改史上规模最大的社会运动,其诉求之一为制定《教育基本法》。[57]1999年立法院通过,2005年修正的《教育基本法》规定教育之目的“以培养人民健全人格、民主素养、法治观念、人文涵养、爱国教育、乡土关怀、资讯知能、强健体魄及思考、判断与创造能力,并促进其对基本人权之尊重、生态环境之保护及对不同国家、族群、性别、宗教、文化之了解与关怀,使其成为具有国家意识与国际视野之现代化国民。”。[59]1999年修正《国民教育法》第八条,“课程标准”为“课程纲要”所取代,[60]实际撰写方式也从年段或年级教材大纲,转变为分段能力指标,其背后因素源自教育改革运动追求教育松绑的改革理念及其能力导向而非学科知识取向的课程观。[61][62]
从1989至2000年,教科书从全面的国定制转向一纲多本的审定制,逐步开放民间出版业者参与编辑的幅度,最后让国立编译馆退出教科书的编辑。[54][63]1993年起,“乡土教育”与“认识台湾”逐步纳入国民教育课程标准与教科书。[64]在民间的压力下,行政院成立“教育改革审议委员会”,在1996年12月完成《教育改革总咨议报告书》,提出教育松绑、带好每个学生、畅通升学管道、提升教育品质、建立终身学习社会,作为教育改革的基本方针。[57]报告书的建议,也要求重视原住民教育。[64]
为落实《教育改革总咨议报告书》之建议,教育部于1998年拟定〈教育改革行动方案〉,实施12项工作计划,其重大改革成果以九年一贯课程和取消高中联考的多元入学方案为代表。[57]为回应民间教改团体及立法院的要求,教育部于1997年成立专案小组,遴聘学者专家、教师、立法委员、家长代表、妇女界代表等31人,担任委员,研订《国民教育阶段九年一贯课程纲要》,1998年9月公布总纲。[57]经两年试办,2000年公布《国民中小学九年一贯课程纲要暂行纲要》,2001年8月开始在国小一年级正式实施。教育部于2003年正式公布《国民中小学九年一贯课程纲要》,又于2006年10月起进行课纲之微调,于2008年5月公布修正《国民中小学九年一贯课程纲要》,并决定自100学年度(2011年8月1日)起由一年级、七年级逐年向上实施。[65]
高中课纲方面,1995年发布《高级中学课程标准》,于1999年实施。为衔接九年一贯课程与大学基础教育,并重视学生生涯发展,以及改善高中课程学科数目与授课时数过多、弹性不足、难以适应学生个别差异等问题,在2001年再度修订。[66][67]因未完成完整的修改流程,是以《普通高级中学暂行课程纲要》和《职业学校群科课程暂行纲要》的名称在2004、2005年公布,在2006年(民国95年)开始使用。[68]于2008年完成修订《普通高级中学课程纲要》及《职业学校群科课程纲要》,自2010年(99学年度)开始实施,然而国文、历史两科被搁置,沿用2006年暂行纲要的内容。[69][67]之后,对高中的国文与社会领域课纲进行几次修订和微调。由于意识形态上的差异,课纲的制定、修订和调整,特别是高中课纲的国文科和历史科,产生许多争论和冲突,尤其是2014年公布的课纲微调,不但涉及意识形态冲突,其运作方式也招致黑箱质疑,引发了反高中课纲微调运动和723占领教育部行动。历史科的争议涉及台湾史、中国史、东亚史的定位和分量,以及史观的撰写和呈现模式,国文科的争议涉及文言文的占比和范文的选择。[70][71][72][73][74]2016年,基于立法院的决议,高中国文与社会领域微调课纲为教育部以行政命令废止,在108新课纲实施前,暂用微调前的课纲版本。[75][76]
1993年,内政部部长吴伯雄及教育部部长郭为藩在立法院表示:过去单语政策对母语不尊重是一种过失。教育部于 1993 年 4 月 3 日正式宣布“将母语教育列入中小学正式教学活动范畴,在不妨碍推动国语的前题下,让中小学学生依兴趣及需要,以选修方式学习闽南语及客家语。”母语教学虽列入国小乡土教学活动课程之中,但时数过少,且教材由各地方政府自行决定,地方政府有权决定是否实施。在民间团体要求下,教育部于九年一贯课程暂行纲要,将母语(闽南语、客家语、原住民语)列入语言学习领域,规定为国小任选一种之必修,国中则依学生意愿自由选习,学校亦得依地区特性及学校资源开设其他之乡土语言供学生选习。[77]
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
2011年1月至2014年7月,为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启动准备阶段,2014年(103学年度)8月起,开始全面实施。前九年为义务教育,依《国民教育法》及《强迫入学条例》规定办理,对象为6至15岁学龄之国民,有强制受教之义务,是划分学区免试入学的普通教育。后三年为高级中等教育,依《高级中等教育法》规定,对象为15岁以上之国民,自愿非强迫入学,以免试入学为主,但有超额比序,国中教育会考为评比项目之一,另保留少部分名额作为特色招生,可选择的学校包含普通教育及职业教育。[78][79]
由于国际组织重视“核心素养”(Core Competencies,或翻为核心能力)作为课程与教学的导向,[22][62]少子化趋势下应对学生的个别需求与差异更加重视,并且为达成国中小九年一贯课程与高中课纲的连贯发展,教育部研议制定新的课纲,即《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课程纲要》,整合了九年一贯课纲和高中课纲。由国家教育研究院于2008年至2013年进行基础性研究,2013年汇整研究成果,完成《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课程发展建议书》与《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课程发展指引》两份文件,做为重要之参考。接下来,成立委员会和小组,负责总纲和各领域 / 科目课程纲要的研定、修正和审议。总纲在2014年5月送审,2014年11月28日由教育部正式发布。除社会领域课纲在2018年2月送审,其余领域的课纲是在2016年2月送审,各领域 / 科目课程纲要在2018年1月至11月由教育部陆续发布。[22]
《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课程纲要》原定自2018年(107学年度),依照不同教育阶段逐年实施,后来因为教育部课审会的审议期程,修正为2019年(108学年度),俗称为“108课纲”。[22]并自2022年起,国中教育会考以《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课程纲要》为命题依据,在此之前是依照《国民中小学九年一贯课程纲要》。[80]新课纲以启发生命潜能、陶养生活知能、促进生涯发展、涵育公民责任为教育目标,规划出“语文(国语文、英语文及第二外国语文、本土语文/新住民语文)、数学、社会(历史、地理、公民)、自然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球科学)、艺术、综合活动(辅导、家政、童军之类的课程,包含团队合作、生涯探索、生命教育、社会服务、人际关系、生活管理等内容)、科技(资讯科技、生活科技;生活科技,旧名工艺、劳作、手工,即工业科技、产业科技一类)、健康与体育”的八大课程领域,在小学尚有生活课程,高级中等学校有全民国防教育。另外还有弹性学习课程(统整性探究、自主学习、社团活动、户外教学之类)。特殊教育学生与体育班、艺术才能班及科学班等特殊类型班级学生之部定及校订课程得弹性调整。[22][81]
2017年立法院通过《原住民族语言发展法》,规定学校应依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本土语文课程纲要规定,提供原住民族语言课程,以因应原住民学生修习需要,并鼓励以原住民族语言进行教学。[82]2018年12月25日通过《国家语言发展法》,规定中央教育主管机关应于国民基本教育各阶段,将国家语言(华语、各原住民族语、客语、台语、马祖语及台湾手语)列为部定课程,于2022年8月1日起生效,[83]因此自111学年本土语言课程(各原住民族语、客语、台语、马祖语及台湾手语)于国小、国中、高中成为必修课。[84][85]2019年《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课程纲要》实施后,国小学生须从本土语文及新住民语文(越南、印尼、泰国、缅甸、柬埔寨、菲律宾、马来西亚)中择一修课,国中阶段将新住民语文列为弹性学习课程选修,高中阶段视为第二外国语文课程选修。[86][87]
现行课纲简介
台湾现行课纲为“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课程纲要”,于2019年(民国108年)实施,因此俗称“108课纲”。
108课纲以“成就每一个孩子——适性扬才、终身学习”为愿景,“自发”、“互动”、“共好”为三大基本理念,并订定“启发生命潜能”、“陶养生活知能”、“促进生涯发展”、“涵育公民责任”等四项总体课程目标,贯穿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考量各学习阶段特性,结合核心素养加以发展。[88]
“核心素养”是指一个人为了适应现在生活及面对未来挑战,所应具备的知识、能力与态度。核心素养强调学习不局限于学科知识及技能,而应关注学习与生活的结合。核心素养分为三大面向:“自主行动”、“沟通互动”、“社会参与”。[88]
- 自主行动:个人是学习的主体,学习者应选择适当的学习方式,进行系统思考以解决问题,并具备创造力与行动力。
- 沟通互动:学习者能广泛且妥善运用各种工具,包括物质工具(如人造物、科技及资讯等)和社会文化工具(如语言、文字及符号等),与他人及环境能有良好且有效的互动,并具备艺术涵养与生活美感。
- 社会参与:学习者处在彼此紧密连结的地球村,需要学习处理社会的多元性,以参与行动与他人或群体建立适切的合作模式与人际关系。[88]
上述三大面向再细分为九大项目如下:[89]
核心素养面向 | 核心素养项目 | 项目说明 |
---|---|---|
A 自主行动 | A1
身心素质与自我精进 |
具备身心健全发展的素质,拥有合宜的人性观与自我观,同时透过选择、分析与运用新知,有效规划生涯发展,探寻生命意义,并不断自我精进,追求至善。 |
A2
系统思考与解决问题 |
具备问题理解、思辨分析、推理批判的系统思考与后设思考素养,并能行动与反思,以有效处理及解决生活、生命问题。 | |
A3
规划执行与创新应变 |
具备规划及执行计划的能力,并试探与发展多元专业知能、充实生活经验,发挥创新精神,以因应社会变迁、增进个人的弹性适应力。 | |
B 沟通互动 | B1
符号运用与沟通表达 |
具备理解及使用语言、文字、数理、肢体及艺术等各种符号进行表达、沟通及互动的能力,并能了解与同理他人,应用在日常生活及工作上。 |
B2
科技资讯与媒体素养 |
具备善用科技、资讯与各类媒体之能力,培养相关伦理及媒体识读的素养,俾能分析、思辨、批判人与科技、资讯及媒体之关系。 | |
B3
艺术涵养与美感素养 |
具备艺术感知、创作与鉴赏能力,体会艺术文化之美,透过生活美学的省思,丰富美感体验,培养对美善的人事物,进行赏析、建构与分享的态度与能力。 | |
C 社会参与 | C1
道德实践与公民意识 |
具备道德实践的素养,从个人小我到社会公民,循序渐进,养成社会责任感及公民意识,主动关注公共议题并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关怀自然生态与人类永续发展,而展现知善、乐善与行善的品德。 |
C2
人际关系与团队合作 |
具备友善的人际情怀及与他人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并发展与人沟通协调、包容异己、社会参与及服务等团队合作的素养。 | |
C3
多元文化与国际理解 |
具备自我文化认同的信念,并尊重与欣赏多元文化,积极关心全球议题及国际情势,且能顺应时代脉动与社会需要,发展国际理解、多元文化价值观与世界和平的胸怀。 |
核心素养依照学生个体身心发展状况,各教育阶段定有不同核心素养之具体内涵。主要应用于国民小学、国民中学、高级中等学校的一般领域/科目;技术型、综合型、单科型高级中等学校则依其专业特性及群科特性进行发展,弹性纳入与整合核心素养。[88]
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依学制划分为三个教育阶段。其中,国民小学教育六年、国民中学教育三年为强迫入学;高级中等学校教育三年为非强迫入学,有四种学校类型供学生选读:
- 普通型高级中等学校:旧称“高中”,提供一般科目课程,协助学生试探不同学科的性向,着重培养通识能力,奠定学术预备基础。
- 技术型高级中等学校:旧称“高职”,提供一般科目、专业科目及实习科目课程,协助学生培养专业实务技能,奠定生涯发展基础并提升就业力。
- 综合型高级中等学校:旧称“综合高中”,提供一般科目及专精科目课程,协助学生发展学术预备或职业准备的兴趣与知能,于入学第一年时确定学生兴趣为学术研究或实务操作,并于第二年时分流。
- 单科型高级中等学校:旧称“单科高中”,提供特定学科领域为主课程,协助学习性向明显之学生持续开发潜能,奠定特定学科知能拓展与深化之基础。[89][90]
各教育阶段再依学生之身心发展状况,区分如下五个学习阶段:
- 第一学习阶段:国民小学一、二年级
- 第二学习阶段:国民小学三、四年级
- 第三学习阶段:国民小学五、六年级
- 第四学习阶段:国民中学七、八、九年级
- 第五学习阶段:高级中等学校十、十一、十二年级[89]
课程类型的部分,108课纲课程类型区分为二大类:“部定课程”与“校订课程”。
- 部定课程由国家统一规划,养成学生的基本学力,奠定适性发展的基础。
- 校订课程由学校安排,以形塑学校教育愿景及强化学生适性发展。
课程架构如下:[91]
国民小学 | 国民中学 | 高级中等学校 | |||||||
---|---|---|---|---|---|---|---|---|---|
普通型 | 技术型 | 综合型 | 单科型 | ||||||
第一学习阶段 | 第二学习阶段 | 第三学习阶段 | 第四学习阶段 | 第五学习阶段 | |||||
部定课程 | 语文领域 | 国语文 | |||||||
本土语文/台湾手语/新住民语文 | 本土语文/台湾手语 | ||||||||
英语文 | |||||||||
数学领域 | 数学 | ||||||||
社会领域 | 生活课程 | 社会 | 社会(历史、地理、公民与社会) | 历史 | |||||
地理 | |||||||||
公民与社会 | |||||||||
自然科学领域 | 自然科学 | 自然科学(生物、理化、地球科学) | 物理 | ||||||
化学 | |||||||||
生物 | |||||||||
地球科学 | 地球科学 | ||||||||
艺术领域 | 艺术 | 艺术(音乐、视觉艺术、表演艺术) | 音乐 | ||||||
美术 | |||||||||
艺术生活 | |||||||||
综合活动领域 | 综合活动 | 综合活动(童军、家政、辅导) | 生命教育 | ||||||
生涯规划 | |||||||||
家政 | |||||||||
法律与生活 | |||||||||
环境科学概论 | |||||||||
科技领域 | 科技(资讯科技、生活科技) | 资讯科技 | |||||||
生活科技 | |||||||||
健康与体育领域 | 健康与体育(健康教育、体育) | 健康与护理 | |||||||
体育 | |||||||||
专业科目 | |||||||||
实习科目 | |||||||||
校订课程 | 弹性学习课程 | 校订必修课程 | |||||||
选修课程 | |||||||||
团体活动时间 | |||||||||
弹性学习时间 |
- 第五学习阶段以分科教学为主。第一至四学习阶段,若该科目名称后有括号者,表示学校可经由该校课程发展委员会决议通过后,实施分科教学。
- “本土语文”包含闽南语文、客家语文、原住民族语文、闽东语文;“新住民语文”包含越语、印尼语、泰语、缅甸语、柬埔寨语、菲律宾语、马来语。
- 弹性学习课程可为统整性主题/专题/议题探究课程、社团活动与技艺课程、特殊需求领域课程、以及诸如本土语文/新住民语文、服务学习、户外教育、班际或校际交流、自治活动、班级辅导、学生自主学习等各式课程,亦可进行领域补救教学课程。
- 校订必修以通识、知识应用或校本特色课程为原则,不得为部定必修课程之重复或加强。 学校得依其发展特色、师资结构及相关条件开设之。
- 选修课程包括加深加广、补强性及多元选修课程,由学生自主选修。加深加广选修之课程名称、学分数与课程纲要由教育部研订第二外国语文,包含未列于上表的第二外国语文课程。
- 高级中等学校采行学年学分制,学生三年应修习总学分数为180至192学分,普通型及单科型高级中等学校学生毕业之最低学分数为150学分;技术型及综合型高级中等学校学生毕业之最低学分数为160学分。
争议
课纲制定
课纲争议最大者为历史科,由于其经常涉及政治意识形态,因此容易引发不同立场者的对立以及对课纲方向的争辩。教育部于2014年(民国103年)微调国文及史、地、公民等高中课纲,本次“103课纲”微调小组人员全部匿名、第一线执教的高中教师被排除、课程纲要成为钜细靡遗的指导细则、中性字眼被主观表述取代、史观主体的改变、台湾史编序的大位移、以及消失的平埔族等争议引发抗议。[92]部分反课纲的高中生更密集到教育部抗议,于2015年(民国104年)7月23日深夜还发生学生夜袭教育部,冲进部长室,警方逮捕学生记者33人事件。[93]而108课纲实施后,有网络传闻“新课纲出来了,完全去中国化,从商朝到隋唐只剩下短短四页....疫情迫在眉睫,乘此时机赶紧推出新课纲,就没人会去注意讨论”,随后台湾事实查核中心证实为错误讯息。[94]
新课纲落实
108课纲(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课程纲要)实施后,根据金车文教基金会调查显示,仅两成教师认为已做好全面准备,四成教师认为新课纲对学生有帮助。金车文教基金会曾清芸总干事分析,新课纲很多课程时数减少,但教学内容仍无法对应到目前包山包海的考试制度,老师的压力大。政府虽花了满多时间宣导,仍让很多老师还无法全面就位。[95]教育部长潘文忠坦言,108课纲课程的规划确实有太多细节、配套,除了调整师资人力结构、公布实施偏远地区学校发展条例,也因应新课纲的科技领域,前瞻计划也投入100亿于校园的智慧化中。他说,当然政府还得更加努力,不仅让孩子有更好的环境,也要让这群热血投入教育的伙伴们有更好的支援。[96]此外,108课纲希望教师要翻转课程内容及授课方式,开办多门多元选修课程,全国高级中学教育产业工会认为,此让高中职教育现场教师不只要准备原本的教程,还要准备新的教材及教具、批阅作业,只能“超钟点”,却不能“增员额”困境,希望增加高中职教师员额,落实新课纲精神。[97]
大学考招新制
搭配108课纲的大学考招新制于2022年(民国111年)正式实施,也引发不少争议。台大电机系教授吴瑞北表示,如今超过半数学生是透过个人申请入学,然而学生录取科系后,高三下学期往往无心上课,但微积分等重要衔接课程都在高三,“学生高三的学习变得很破碎,素质也下降,这对台湾未来的竞争力影响很大。”亦有高三学生认为在暑假仍要考分科测验的情况下,高三下学期其实很难专心上课,依然同时要准备个人申请面试、分科测验,还有设法兼顾高三课程,“而且从学测考试,到录取放榜的时间拉得更长,学生过程中也会更焦虑,感觉没什么效果。”[98]另外,台大经济系教授郑秀玲主张,用以取代备审资料的学习历程档案与大学考招脱勾,让家长放心学生专心,高中三年学生能积极探索性向、快乐有效学习,达到新课纲激发学生学习的渴望与创新的勇气的初衷。[99]台大校方则呼吁政府应立即启动112考招新制精进研议,审慎检视学测国英数绑分科测验的合理性,重视采计数乙考科的校系需求,在有效评量学习完整性暨避免一试定终身之考量下,应及早讨论分科测验加考国英数乙事宜。[100]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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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 课程纲要 - 国家教育研究院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课程纲要 - 国民中小学课程与教育资源整合平台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教育部108课纲资讯网
- 新课纲推动相关法令规定 - 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三个世代看教改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甄晓兰、王立心:从中小学教科书发展评析我国百年课程政策之演变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刘俊庚、邱美虹:我国小学科学课程演进与回顾(上)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下)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林吟霞、张纯:回顾台湾中小学国语文教科书之发展与演进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郭添财、王全兴、刘祐彰:当前台湾教科书政策与未来趋势分析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欧用生、杨智颖:教科书百年演进历程与脉络:教育思潮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白亦方、杨智颖、刘修豪:教科书百年演进历程与脉络: 时代的轨迹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萧忆梅:国民中小学课程纲要学科划分及其内涵之历史演变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洪咏善:台湾课程改革脉络中教师专业发展的回顾与展望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