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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和森、蔡畅故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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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和森、蔡畅故居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
分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时代1899年
编号7-1824
认定时间2013年3月5日

蔡和森、蔡畅故居名为光甲堂,位于湖南省双峰县井字镇杨球村,是蔡和森蔡畅兄妹青少年时期的居所。

历史

光甲堂建于清朝末年[1],在蔡和森和蔡畅的外婆家附近。1899年,蔡和森全家从上海回到双峰,在此购房置地,定居下来。1900年,蔡畅在此出生。因家里连遭变故,家道日衰,1908年,蔡家变卖光甲堂。[2]

1985年邓小平题“蔡和森故居”,2011年,光甲堂获公布为湖南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5月,入选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

建筑

房屋为砖木穿斗式梁架结构,总面积550余平方米,座东朝西,为一纵三横平房,呈凹字形,由正厅,左右厢房,天井和杂物间组成。[1]

参考

  1. ^ 1.0 1.1 1.2 "国宝中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光甲堂". 中国网. 2020-02-24 [2020-10-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26). 
  2. ^ 李永春 (编). 蔡和森年谱. 湘潭大学出版社. 2008. ISBN 978781128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