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制麻
台湾制麻株式会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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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 | 1905年7月 |
代表人物 | 冈本武辉、林献堂、蔡莲舫、林烈堂、山下秀实 |
总部 | 日治台湾台中厅葫芦墩街 |
产业 | 制造业 |
24°15′27″N 120°43′26″E / 24.257575°N 120.723888°E台湾制麻株式会社是一个于1905年创立于台中葫芦墩街(今台中市丰原区),并由大租补偿金组成的黄麻制品加工资本会社,主要制作麻袋、帆布、麻布、麻丝、天幕、行李袋、床垫等黄麻制品[1],主要输入至日本及中国等地[2]。制品中又以生产麻袋为大宗,因此又被民间称为“布袋工场”[3]。经过1912年的改组后,日本安田财阀的技术开始进入台湾制麻株式会社,并逐步取得会社的经营主导权。但后来因实行经济统治,于1944年被帝国纤维株式会社合并[4]。
设立背景
台湾米的包装问题
台湾日治初期,台中生产的米在市场上常有减价销售的情形。对此,台中厅长冈本武辉自1902年上任后即对此情形进行调查,发现原因有二:
- 因白米的包装中混杂了糙米,导致品质不佳。
- 因黄麻米袋的包装不良,导致很多米脱漏。
冈本武辉看到此情况后开始着手进行改善。首先其于1903年颁布《米谷仲买组合规则》,在台中厅内的米谷集散地设置事务所,检查米谷品质。事后虽然略有成效,不过品质不佳与漏米的问题依然并未改善。台中厅长因此要求对包装米的米袋进行改良,然而只要米袋经过改良,当台中米要外销到日本时,就不用在大稻埕重新更换装袋。当时在全台湾各地都曾出现此种弊端,例如:
- 台湾米虽然分成上、中、下三级,但次级品常常混在真品中,经常爆发买卖纠纷。
- 台湾米在出港包装时都有纰漏,因此米粒常常外漏。
- 当时规定产地米每袋净重150公斤,但台湾米在交易中无法标准化,所以要重新检查,耗损劳力。
- 第一期米与第二期米两边的米价有差,契约上是第一期米,但交货时却是第二期米,表示米商常不按期交货。
针对改良麻袋的问题,冈本武辉先是叫台中监狱的囚犯制作草袋来取代麻袋,但草袋容量较大,导致原本的麻袋搬运工工资受到影响而必须进行调整,让米谷商人觉得麻烦,所以使用麻袋者仍然占大多数,官方因此决定仍用黄麻作为米袋。后来台中厅派遣官员前往大阪纺织会社进行实验,发现黄麻与印度生产的柔卓是同一种材质,且黄麻的纤维材质更强,只是之前的制作方法不佳,米袋才会破损,仅需稍加改良,米袋的品质便足以和其他外国产品匹敌[4]。
历史
初期
1905年6月,冈本武辉倡议成立制麻会社。其拟定会社主要是以黄麻做成米袋,若成果良好,再逐步扩及纺苎麻事业。台湾制麻会社是以台中厅下的大租补偿公债来经营,因此限定投资者只能是台湾人,不予许外人入股,所以股东全是台湾人。成立会社的资金为20万,共有4000股,每股定价50日圆。并规定严禁把股票转卖给日本人,如果卖给日本人的话,也不得视为日本人应有的权利。1905年7月,订定台湾制麻会社设立之规划,资本额共20万日圆,其中打算募集18万,剩下的2万则由发起人自行负担。同时,制麻会社想要利用台中厅葫芦墩街(今台中市丰原区)的圳水带动纺织机运转。在中部轻铁快要进入葫芦墩前,在入口附近的一处空地有水流围绕,制麻会社欲利用该地做为工场。该处水流的源头来自大甲溪,流至葫芦墩上游时一分为二,上游为东汴,下游为西汴。水路开辟计划自东汴开辟水路,引水自西汴,使两处高低差距约18市尺,装设100匹马力的发电机进行水力发电,借此作为机器运转的动力来源[5]。1905年8月17日,台湾制麻株式会社开始动工。除派人去大阪纺织会社学习纺织技术外,也从大阪聘雇技师来台中协助建设工程。而会社委托三井财阀代购英国与美国制造的运转机器,先搭船到高雄港,再用铁路运送至葫芦墩,最后进行组装,准备作为会社内部的运转机器[4]。
股东会议与干部选举
同年9月18日,于台中新盛阁召开制麻会社首次的股东会议,有180位参与者,其中冈本武辉以及各课长、支厅长也来参加。在股东会中也同时举行董事选举,首先由厅长指定林资铿担任社长,蔡莲舫担任副社长,并选出林烈堂、蔡春海、林献堂、林肃卿、张镜心5人为董事。杨瑶卿、蔡敏南、林万选3人则为监事。选举结束后,冈本又对现场的来宾进行演讲,才结束股东会议。午餐后又由各董监事召开会议,选定林汝言担任经理[4]。
正式开业
1907年6月11日制麻会社举办开业式,民政长官祝辰巳、殖产局长宫尾舜治、彰化厅长加藤尚志、苗栗厅长家永泰吉郎及南投厅长能势靖一等人都来参加。祝辰巳在开幕致词中提到 :
“ | 台湾制麻会社采用本岛之黄麻原料,以防遏外来麻袋之输入,同时进行米袋改良之计。 | ” |
这是官方首次针对台湾麻袋问题所提出的因应之计[4]。
开幕后会社面临的问题
财务问题
制麻会社筹备至1908年1月停止,资金共缴了19万9982日圆,总资本额为20万日圆,其中有18万日圆都被拿去购买机器或做其他的设置,因此会社实际的营运金额只有2万日圆。1907年宫尾舜治和台中厅长佐藤谦太郎出面协调,向台湾银行借5万日圆,会社留用约3万日圆[4]。
原料问题
1909年6月,南部原本用来种植黄麻的农地纷纷改种甘蔗,导致制麻会社的原料供应不足。同时从香港或日本所输入的黄麻又比台湾黄麻便宜,导致制麻会社的麻袋很难与其竞争。1909年9月,制麻会社受到银价低落的影响,导致麻袋价格很难与输入品竞争,因此决定不再使用台湾的黄麻,改从印度收购更便宜的黄麻。制麻会社从1909年以来黄麻原料就供应不足,加上会社资金已经见底,因此1910年5月的股东会议中,就报告了无利益可分。直到1911年6月的股东会议中才提到因为会社的损失越来越多,几乎无法支撑开销,因此请总督府帮会社补助,每年约有1万圆的金额补助[4]。
营运逐渐步上轨道
1910年,因关税提高,外国进口的米袋必须增加税收,导致价格提高,以前外国黄麻价格便宜的情形已大幅减少,制麻会社也转而以台湾生产的黄麻为主,其生产的米袋价格因此逐步回升,导致制麻会社初步获利[4]。
1912年的增资与改组
1912年,由于制麻会社现役的纺织机器生产规模较小,随着台湾米糖出口需求量的增加,包装这些米糖的麻袋需求也不断增加,会社也开始考虑增资扩充机器设备。制麻会社的营运步上轨道后,各方也强烈希望会社扩大规模,最后由在台中的企业家山下秀实出马,替制麻会社出面寻找新的投资者。山下最初打算游说大仓组来投资,但大仓组的态度犹豫不决,后来山下透过在安田保善社工作的朋友薮田岩松的协助,顺利引入安田保善社的大笔资金,原本的“台湾制麻会社”也因而重新命名为“台湾制麻株式会社”,并于1912年12月15日召开创立会议,隔天正式登记成立。增资改组后的资金为200万日圆,地址为台中州丰原郡丰原街14番地。经营的项目有:
- 黄麻以及各种纤维制品的加工制造与买卖。
- 黄麻以及各种纤维原料的栽培制造与买卖。
但在会社资本开放自由投资的情况下,有很多台湾人股东并未继续投资。此外,由于安田保善社在投资制麻会社前,就派帝国制麻会社的技师长阪本治郎来台调查,并与当地改组会社的发起人讨论投资制麻会社的合作内容:
- 制麻会社的资本设定为200万,其中3分之1由安田家族的安田善三郎出资。
- 而另外的3分之2则由日本与台湾的股东平均分资。
- 新会社的成立,是收购旧会社的股份后重新投资。
故制麻会社从只有台湾人才能投资的会社,转变为安田财阀倾力投资的株式会社,同时因开放自由投资之缘故,亦有很多日人股东投资制麻会社[4]。
改组后的会社干部
制麻会社在增资改组后,选出的社长为山下秀实,副社长仍然由蔡莲舫担任,董事为安田善三郎、薮田岩松、林烈堂以及滨田寅吉,监事为山口诚太郎、阪本治郎、坂本素鲁哉以及林献堂[4]。
1915年干部选举弊案
1915年10月30日,制麻会社如期召开股东会议,会中举行干部选举。原本山下秀实被众人推举连任社长,但他本人却坚持要离职,导致滨田寅吉拥有会社经营的主导权,后被揭发是滨田寅吉联合薮田岩松与阪本治郎发送假电报给人在东京的山下秀实,威胁其离职。事情曝光后,引起董监事与台人股东愤怒,1916年1月,多数董监事与台人股东因为不满滨田寅吉之行为,在同月15日由董监事及持有50股以上的台人股东召开临时会议,推选坂本素鲁哉、松冈富雄、松本安藏、安土直次郎、蔡莲舫、林烈堂、林献堂等8人为执行委员会代表。会议的诉求为:
- 要求滨田寅吉离职。
- 要求前任的社长山下秀实、副社长蔡莲舫、董事林烈堂等任继续留任。
会议召开后,滨田寅吉的态度十分嚣张且毫无辞职之意,而林烈堂和蔡莲舫2突然退出并开始变卖手上的股票,为当时多数董监事与台人股东所不齿,于是全都愤而辞去会社的职务。由于许多董监事与台人股东和彰化银行关系密切,当他们全都辞职后,势必会打击制麻会社与彰化银行长久以来的金融借贷关系,会社也非常担心之前向彰化银行借的15万元可能会在短期内被催缴。此外,由于台中的农民不满日人股东与董监事联手欺压台人,黄麻的种植意愿低落。然而黄麻又是整间会社赖以生存的命脉,所以此举更是直接影响会社的营运。1916年2月,台人股东与日本律师松本安藏向台中地方法院以“发送假电报”及“违反信托罪”检举滨田寅吉,滨田于2月13日被收押,同时人在日本的薮田岩松与阪本治郎也被遣返回台接受调查,制麻会社的大股东松冈富雄亲自到东京与安田财阀创立者安田善次郎会面,表示愿意当和事佬。因制麻会社的干部相继离职,导致会社事务无人打理,台中州厅指派庶务课属坂上桩藏来代理制麻会社的总经理,坂上上任后开始奖励黄麻种植,使会社营运逐渐步入正轨。1916年3月底,安田财阀派代理人永泷久吉来台善后,他先在台北与山下秀实和坂本素鲁哉2人会面,讨论事情的解决方案,而之前被告的滨田寅吉、薮田岩松与阪本治郎3人则是被判无罪释放。事后滨田寅吉对自己被告极为不满,还反告松本安藏诬陷,但并未检举成功。[4]。
在之后的第7回股东会议中,决定修改会议章程,废除副社长,单社社长、常务董事,另外增加顾问数名,派山下秀实与安田善三郎2人担任。在会议中同时也重新改选董监事,众人推举林献堂担任社长,董事为小仓镇之助、坂本素鲁哉、永泷久吉以及松冈富雄。监事为山口诚太郎、阪本治郎以及栅濑军之佐[4]。
此外,因制麻会社长期面临原料问题,故其于1919年尝试与台湾各地的农民签订黄麻种植契约,以便拉拢农民,维持黄麻来源。除签订契约外,同时也向总督府申请开垦荒地种植黄麻,以维持黄麻供应需求[4]。
1926年会社大火
制麻会社因经济开始复苏而慢慢步向正轨之际,会社工厂却在1926年5月22日凌晨4点爆发大火,失火原因是因为工厂机械长期运转没有油,导致机械摩擦过热因而发生火灾,造成第3工厂完全烧毁,第1、2工厂局部烧毁。此火灾导致制麻会社运作停止,工人也无法工作,连带使丰原一带的经济出现问题,会社在营运上亏损39万4千多圆。为了节省人事经费,经理坂上椿藏、技师长村田文辅等8人裁员,只留下主任原重义及1名会计。同时工场的重建工程因为保险问题没办法解决,导致制麻会社的员工在短期内无法复工。当时有些股东提议解散会社,但未被采纳。最后在股东和会社干部的讨论下,于1926年11月订出火灾后的营运计划,将从安田信托株式会社借40万元,并预计重建工程会在1927年9月前完工。为解决会社亏损问题,在1927年4月30日的第29回股东会议中,通过由资本额200万元中挪用30%来填补亏损。尽管制麻会社透过黄麻原料的贩卖,以及通过日本的制麻会社制造帆布与麻丝等,有一些微薄的收入,但最大宗的麻袋制造与买卖仍然停摆,直到1927年8月工厂重建完成后才逐步恢复正常。重建后制麻会社在生产能力上比之前大幅提升,黄麻制品也外销到中国、日本等地,在当地都有不错的成绩。同时由于台湾的米糖大量进口到日本,也让麻袋的需求量大增,因此制麻会社的前景颇受看好[4]。
制麻会社从1926的火灾后,安田财阀的协助让会社营运状况逐渐步入正轨,但正当营运状况逐渐好转时,又面临日本经济景气低落与经济大萧条的问题,同时在1930年底,由满州制麻会社输入台湾的米袋不需要关税,导致满州国与台湾的米袋相互竞争,引发一连串的后续问题,例如麻袋修改、从麻袋改用草袋等,最后由总督府与多家制麻业者的协调下,成立麻袋共同贩卖组合,统一规定麻袋价格[4]。
米代作政策与台南制麻会社的竞争
米代作政策
1930年代日本稻米生产过剩,政府限制台湾外销米的数量,台湾总督府便于1937年实行“米代作政策”,身为特用作物的黄麻也被大量推广种植。从1934年开始,为了奖励种植黄麻,政府选定台南州作为黄麻的增产中心,同时也联络日本制麻业者,以开拓黄麻外销的管道。制麻会社为了确保制作时所需的原料数量,除了从台南州农产物贩卖组合处购买精洗麻之外,也从中盘上购买黄麻原料,亦曾想过直接从农民手中购买粗麻,其价钱竟然提高至一般精洗麻的价格,于是引起台南的贩卖组合的不满,经过协调后,关于制麻会社生产的黄麻数量,统一由台南州农产物贩卖组合收购处理[4]。
台南制麻会社的竞争
总督府自1930年代开始在台湾推广并奖励黄麻种植,一方面的原因是米代作政策的一部分;而另一方面是由于日印通商条约谈判破裂,原本从印度进口的黄麻原料与麻袋大大减少,为了维持黄麻的供给,台湾总督府特别选定台南州作为黄麻生产重心,于1935年10月设立台南制麻。台南制麻株式会社的成立,让台湾制麻株式会社受到了不小的打击,导致麻袋营收比以往少,股东的红利也不高。从1936年10月起,会社的营运状况就逐渐下滑,最后在总督府的协调之下,劝台南制麻加入制麻共同贩卖组合,才让台湾制麻的营运情形稍微改善[4]。
被帝国纤维株式会社合并
1937年7月,中日战争爆发,让印度黄麻输入困难,而当时台湾对于麻袋的需求急速增加,为了确保黄麻生产能够自给自足,总督府于1939年制定“黄麻十年增产计划”,希望黄麻的种植面积能达到2万5千甲左右。政府虽然给了不少奖励措施,但因黄麻的经济效益不如稻米,所以种植的意愿不高。再加上受到日本西部与朝鲜旱灾的影响,所以台湾的米谷大量运送到当地赈灾,原本的黄麻增产计划也进行变更,原本种植黄麻的田地逐渐改种水稻。在1941年,日本偷袭珍珠港,太平洋战争随即爆发,总督府开始在台湾实施严格的经济统制,原本的麻袋共同贩卖组合改组为台湾麻袋纳入组合,进行严格的麻袋管控。1942年5月,林献堂突然辞去台湾制麻株式会社社长的职位,改由帝国制麻株式会社社长河路寅三兼任。此时由于战事紧张,经济统制也更加严格,总督府有种植亚麻的计划,帝国纤维株式会社原本打算在乌日兴建工场,由帝国纤维董事来台与制麻会社专务董事讨论,最后决定由台湾制麻株式会社与帝国纤维株式会社合并,内入帝国纤维底下的台湾事业部。台湾制麻株式会社于1944年8月1日被帝国纤维株式会社正式合并,称为“帝国纤维株式会社台中工场”。会社的生产品也增加军用帆布、蚊帐、麻布等军需品[4]。
战后发展
1945年3月2日,美军第345轰炸大队的几架B-25轰炸机袭击丰原街,造成台中工场的部分仓库与厂房被炸毁,受损严重[6]。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帝国纤维事业部部长山田酉藏与林献堂会面,提议组织管营委员会,林献堂答应。此时,帝国纤维的台湾事业部(包括台中工场与另外5家在台工场)与其他6家纺织工厂在1946年6月正式改组为台湾纺织业有限公司,其中,帝国纤维成为台湾纺织业有限公司底下的丰原厂[7]。1945年12月13日,国民政府派工矿处的颜春安来台担任接收委员,接收后,管营委员会也随之解散[4]。
相关条目
参考资料
- ^ 林进发. 臺灣產業大觀. 民众公论社. 1936-12: 252–253页. NCID BA71535908.
- ^ 熊野城造. 本島會社の内容批判. 事业界と内容批判社. 1929-12: 107页. NCID BB13867373.
- ^ 吴樱. 《信鴿:文學‧人生‧陳千武》. 台中市政府文化局. 2010-12: 68页. ISBN 9789860261295.
- ^ 4.00 4.01 4.02 4.03 4.04 4.05 4.06 4.07 4.08 4.09 4.10 4.11 4.12 4.13 4.14 4.15 4.16 4.17 4.18 郭立媛. 由台人土地資本到日本財閥資本:日製時期臺灣製麻株式會社之經營 (PDF). 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台湾史研究所. 2012-01.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09-29).
- ^ 打造水力黃金走廊 大甲溪電力百年有成 (PDF). 《源》 (台湾电力公司): 第4页. ISSN 1026-2423.
- ^ 轟炸豐原街Bombing Toyohara Town. Taiwan Air Blog. 2014-05-23 [2021-12-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03).
- ^ 许惠姗. 戰後初期台灣的紡織業 (PDF). 国立政治大学历史研究所. 2003-07.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9-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