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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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中心(英语:Community center)为提供社区居民举行康乐、文化、公益等公共事务的场所。有些社区中心的建筑和学校、图书馆、宗教场所、或地方政府办公室共用。在汉文化地区,庙口广场常具有相同的功能。
各地概况
作为当地地方政府的代表,各地的社区会堂都有其独特的建筑特色。
香港
在香港1960-1990年代政府建设了不少社区中心,社区中心一般包括了政府福利部门办事处及其他社会服务机构租用,如青少年中心、自修室、活动室、幼稚园等设施,通常也附设社区会堂(Community hall),2000年代政府主要在公共屋邨(如:观塘秀茂坪邨的秀茂坪社区会堂)及私人屋苑(如:铜锣湾礼顿山的礼顿山社区会堂)兴建社区会堂,并将社福设施打散,不再集中在社区中心,而是设在部分楼宇底层,让社区设施更融入社区,而香港大部分的社区会堂,均由私人发展商及房屋署代为兴建,落成后交由该区的民政事务署管理。
社区会堂内通常设有一个大礼堂,及活动室,让居民可以在此举行大型活动,如各种表演、投票、居民大会等。在比较大型的社区会堂,例如:香港中环的大会堂、英国伯明翰的伯明翰大会堂都设有演奏厅。在欧美的小镇,社区会堂还包括了功能以外的其他服务,例如:邮递服务。
中华民国(台湾)
又称为社区活动中心、村民活动中心、里民活动中心、文化健康站(文健站,主要服务原住民社区)。台湾的社区中心具有多功能用途,平时做为村里长的办公处,或社区居民联络感情的地方,可以租借来举办活动,也是许多社会服务的据点;许多社区活动中心为了增加使用率,设有卡拉OK等康乐设施。在选举期间,社区活动中心多被征用作为临时的投开票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