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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象观。
卢观象(1573年—1646年),字子占,江西赣州府赣县人[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卢观象是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的选贡[2],自左军都督府经历迁任河间通判;天启初年他上陈屯田条议,转任河南屯田同知。左光斗巡抚京畿南部,他提议恢复汪应蛟创立的屯政,得其赞同;但因为魏忠贤掌权,于是他乞求辞官归乡[1]。弘光帝继位,他请求马士英招揽津淮的盐徒数万人组成军队,不得回应。隆武年间他获起用为兵部员外郎,捐出资金改建府治作行宫迎接驾隆武帝,再升任副使协助守城,官吏一门四十多人投水而死,享年七十四。其子卢芃同时投水自杀,年十四岁[3]。
引用
-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五·列传第二十一》:卢观象,字子占,赣县人。选贡。万历间,自左军都督府经历迁河间通判。天启初,上屯田条议,转屯田同知。左光斗巡抚畿南,议复汪应蛟所创屯政,力赞之。值魏忠贤势张,乞归。
- ^ 同治《赣县志·卷三十七·人物志 忠义》:卢观象,字子占。负才倜傥,万厯二十五年选贡入南雍……
- ^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五·列传第二十一》:安宗立,请马士英招津淮盐徒数万成一军,不报。隆武时,起兵部员外郎,捐资改府治为行宫迎驾。升副使,佐城守,绯衣一门四十余人沉水死,年七十四。子芃,年十四,水死。
参考文献
-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五·列传第二十一
- 同治《赣县志》·卷三十七·人物志 忠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