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鹏飞
白鹏飞 教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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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 经天 |
号 | 擎天 |
性别 | 男 |
墓地 | 普陀山北麓 |
国籍 | 大清(1889-1912) 中华民国(1912-1928) 中华民国(1928-1948) |
职业 | 法学学者 |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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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鹏飞(1889年—1948年),字经天,号擎天,广西桂林太史港人,中国近代法学家,中国行政法学先驱。
生平
白鹏飞毕业于日本帝国大学,留学11年遍修专业,获法学、政治、经济、兽医、统计五硕士学位,师承日本行政法学家美浓部达吉[1]。1924年毕业回国后,先后任无锡国学专科学校教师、江苏民众教育馆教授、暨南大学校长。一次学生集会上,白鹏飞发表支持学生反对军阀的讲话,被特务学生掏出手枪威胁和殴打,愤而辞去校长,前往北平。先后任朝阳大学、民国大学、北京法政大学、辅仁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平大学等高校教授。后又出任北平大学法商学院院长、广西大学校长、广西政府顾问、国民政府中央监察员等职[2]。九一八事变后,积极支持师生抗日救亡运动,并营救了被捕学生张友渔、韩幽桐等人[3]。北平沦陷后,拒绝日伪诱逼,秘密回到广西。1938年,应广西省政府主席黄旭初邀请,接任广西大学校长[4]。因坚持聘用李达、郭沫若、夏征农等教授,被国民政府免职。皖南事变后,公开宣读《上蒋介石书》,要求蒋下“罪已诏”,险遭杀害。因陈布雷举荐,国民政府任命其为广西军风纪巡察团委员,整顿广西吏治军纪[5],其间法办桂平县县长梁国海和荔浦县县长吴耀,一时民心大快,被民众称为“白青天大人”[6]。白鹏飞抗日战争结束后前往台湾考察,回到桂林,于1948年6月28日逝世,葬于今桂林市七星区普陀山北麓。
著作
著作有《法学通论》、《刑政法总论》、《劳动法大纲》、《比较劳动法大纲》、《行政法大纲》等[2]。
参考来源
- ^ 郭沬若; 小野忍; 丸山昇. 郭沬若自傳: 抗日戰回想錄. 平凡社. : 237.
- ^ 2.0 2.1 潘茨宣. 首创中国行政法学的白鹏飞. 法学创新网. 2020-01-31 [2023-02-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2-08) (简体中文).
- ^ 北京女杰. 北京出版社. 1987: 91. ISBN 978-7-200-00051-1.
- ^ 韦俊雄. 广西大学校志. 广西科学技术出版社. 1998: 13.
- ^ 名人传记, Issues 1-12. 黄河文艺出版社. 1992: 425–431.
- ^ 文史資料選輯, Volume 101. 中华书局. 1985: 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