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藩院侍郎
理藩院侍郎(满语:ᡨᡠ᠋ᠯᡝᡵᡤᡳ
ᡤᠣᠯᠣ ᠪᡝ
ᡩᠠᠰᠠᡵᠠ
ᠵᡠᡵᡤᠠᠨ ᡳ
ᠠᠰᡥᠠᠨ ᡳ
ᠠᠮᠪᠠᠨ,转写:tulergi golo-be dasara jurgan-i ashan-i amban),中国清朝官名,理藩院的副佐堂官,侍郎职掌辅助理藩院尚书处理内外蒙古诸部、青海、回部、西藏、土司、俄罗斯、廓尔喀、其他藩属各部之政令、爵禄、朝贡、刑罚、交涉通商等事务。
前身为理藩院左右参政。顺治元年(1644年)将参政改为侍郎,左右各一人,均为满缺(满洲或蒙古旗人);额外侍郎一人,由蒙古贝勒、贝子中特简贤能者补任。最初秩二品,顺治十六年(1659年)改为三品,康熙六年(1667年)改为正二品,九年(1670年)改为正三品,雍正八年(1730年)改为从二品,乾隆十四年(1749年)定制升为正二品。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随理藩院改制为理藩部而改称理藩部侍郎。宣统三年(1911年)改为理藩部副大臣。
参考文献
- 《清史稿》卷一百十五·志九十·职官二
- 《钦定皇朝通典》卷二十六·职官四·理藩院
- 朱金甫等编,《清代典章制度辞典》,(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