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鸣臣
王鸣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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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贵州参政 | |
籍贯 | 江西吉安府泰和县 |
出生 | 六月初一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娶萧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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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鸣臣(1514年—?),字汝文,号阳冈,或作阳江,江西吉安府泰和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江西乡试第六十九名举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中式甲辰科会试第二百七十五名,登第三甲第五十三名进士[1][2]。授池州府推官,二十九年九月选授礼科给事中,三十一年十二月升刑科右,三十二年闰三月升工科左,三十三年七月擢户科都给事中,三十五年三月掌吏部事大学士李本奉诏考察不职科道官共三十八人,王鸣臣以不及降调。
隆庆初起贵州副使,二年(1568年)十一月官至贵州参政,隆庆五年正月考察免官[3]。
家族
参考文献
-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汉籍电子文献数据库-明人传记资料索引 ,694:王鸣臣,字汝文,号阳冈,或作阳江,泰和人。嘉靖廿三年进士,授池州府推官,擢户科都给事中,官至贵州参政,隆庆五年免官。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科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