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观光
生平
万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福建乡试举人,天启五年(1625年),登乙丑进士,授舒城知县,迁刑部主事,升常州府知府,起补荆州府知府,因病乞求辞职。唐王时,起户部右侍郎兼吏、礼、兵部事,不久归乡,著有《紫云制义》[1]。
参考
- ^ 《晋江县志》(道光版·卷之三十八·人物志名臣之二):王观光,字子开。天启乙丑进士,授舒城令,迁刑部主事,升常州知府。革去织造岁例八千金。又内官多驳缎绢,勒机户造换,破费不赀。通详奏准贴价,得免再造,四府机户皆援为例。郡有权相,观光不肯依附,引疾归。起补荆州知府,惠藩桐封在焉。藩府有紫金山,承奉怙势,拘士民数千人幽其中,下车愬者盈数箧。观光密缄送,承奉大惊愧,夜出数千人,府前后欢声如沸。沙市在城外十里许,冲要繁华,流寇垂涎,残破者屡。郡有商税,例归太守。以所得税银,建筑关城三十里,沙、草二市赖为屏藩。以疾乞休。荆人建祠塑像祀之。唐王时,起户部右侍郎兼吏、礼、兵部事。未几,归,年七十五卒。著有《紫云制义》。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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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任一鸣 |
明朝舒城县知县 天启年间-崇祯年间 |
继任: 罗宪 |
前任: 洪周禄 |
明朝常州府知府 1633年-1634年 |
继任: 陈琯 |
前任: 王行俭 |
明朝荆州府知府 崇祯年间 |
继任: 陈志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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