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汝讷
王汝讷(?年—1869年),字子默。直隶省永平府滦州(今河北省唐山市滦县)人,原籍卢龙县滤马庄,清朝官员、诗人。
经历
自幼聪颖,擅长诗、古文辞。
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己酉拔贡,同年乡试解元。咸丰十年(1860年)庚申恩科第二甲第三十四名进士出身。补授工部主事,十月记名以军机章京任用[1]。
同治元年(1862年)四月以工部主事入直军机处[2]。三年(1864年)二月升候补工部员外郎[3]。七月再升候补工部郎中[4]。其后擢湖广道监察御史。
同治七年(1868年)简任外放山东济南府知府,随即署理青州府知府。到任之处都有良好官声。
王汝讷的家世虽然富有却非官宦之家,其性格节俭,任官不聘用随扈。同治八年(1869年)八月仲秋拂晓时分前往祭告龙神;此时一名青州营步兵赵连城[5]谋刺该营参将,预先伏身暗处,突袭行刺,误刺王汝讷,重创王汝讷的左大腿,隔天王汝讷不治身亡,青州士民惋惜悲痛。此事奏闻朝廷后,赠太仆寺卿,并荫王汝讷之一子为荫生。
注释
- ^ 梁章钜《枢垣记略》卷五·除授四·军机章京:“十年十月二十三日旨:范运鹏、龚聘英、沈淮、江人镜、李廷箫、周瑞清、何爔之、龚嘉儁、区公辅、陈元楷、王汝讷、冯柏年,均著记名以军机章京用。”
- ^ 《枢垣记略》卷十九·题名五·汉军机章京
- ^ 《枢垣记略》卷十一·恩叙六:“二月十五日本处奏:缮修汉档告竣,所有派出总校之工部主事王汝讷、内阁侍读冯柏年,总司校对,颇为详慎,自应量予鼓励。恳恩准令王汝讷作为候补员外郎,遇有本部员外郎缺出,无论题选咨留,即行奏补。……谨奏。奉旨:王汝讷著作为候补员外郎,遇有本部员外郎缺出,无论题选咨留,即行奏补。”
- ^ 《枢垣记略》卷十一·恩叙六:七月“初四日谕……工部主事王汝讷,著俟补员外郎后,以本部郎中,无论题选咨留,遇缺即补。”
- ^ 光绪《益都县图志》卷六·通志下·大事志下·页二十:“营卒赵连城戕其守备金国彦及知府王汝讷。”
参考文献
- 光绪《滦州志》卷十五·人物列传上·仕迹·页五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