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水库
深圳水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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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 BHD42100333 |
级别 | 中型水库 |
水库位置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罗湖区东湖街道 |
大坝位置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罗湖区黄贝街道/东湖街道 |
坐标 | 23°34′14″N 114°08′48″E / 23.57056°N 114.14667°E |
上游流入 | 沙湾河 |
下游流出 | 沙湾河—深圳河 |
总库容 | 45,770,000立方米 |
最大坝高 | 30米 |
坝顶长度 | 780米 |
开工时间 | 1959年11月15日 |
竣工时间 | 1960年3月4日 |
资料主要来源:[1] |
深圳水库(别称“东湖”)是一个位于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的水库,属深圳168宗水库中蓄水量最大一个[2]。水面约4710亩,库容量达4577万立方米,是深圳居民生活用水的主要来源。
历史
1957年,宝安县组织进行了一次全县的水利普查,摸清了可建设的水利家底。1958年县水利局对重点水利工地进行了工程测量。1959年2月,广东省委第一书记陶铸会见百余名港澳知名人士,议定宝安县建设水库向香港供水。1959年6月,广东省委正式决定兴建深圳水库。1959年7月份,佛山地委书记处书记李富林兼任宝安县委第一书记,决定借机把宝安境内的重要水利设施在当年冬季农闲时期建设起来,县委提出“苦战一冬春,彻底消灭水旱灾”的动员口号。同时上马十大水库:深圳水库、西丽水库、清林径水库、七沥水库、高峰水库、三洲田水库、马泻水库、樟坑径水库、五指耙水库、石岩水库。十大水库建设中,县委书记(当时设有县委第一书记)曹若茗分工负责深圳水库的建设,任常务副总指挥;广东省人民政府秘书长欧阳初任工程总指挥,马志民、赵俊谦、陈锦培、李锡源任副总指挥。宝安县13名公社书记、67名大队书记与大队长组成各级领导。省水利厅派出强大技术力量指导深圳水库的测量、设计、施工。全县13个人民公社派出2万多民工,高峰时4万民工参加建设。驻军一个团的兵力参加会战。
1960年11月15日,宝安县代表曹若茗(县委书记)与香港代表巴悌签订协议,规定每年由深圳水库向香港供应原水2270万立方米。
1964年东深供水工程开工后,深圳水库划归广东省水利厅东江深圳供水工程管理局经营管理至今。
参考文献
- ^ 东湖烟雨(深圳水库景观). [2009-11-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1-27) (中文(简体)).
- ^ 2018年深圳市水资源公报(中文版)终版.pdf (PDF). [2020-04-30].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0-08-22) (Chinese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