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阳村
28°43′39″N 120°00′18″E / 28.7276°N 120.0051°E / 28.7276; 120.0051
河阳村乡土建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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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浙江省缙云县 |
分类 | 古建筑 |
时代 | 明至清 |
编号 | 7-1015-3-313 |
认定时间 | 2013年3月 |
河阳村乡土建筑位于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新建镇河阳村,为朱氏血缘村落建筑群。河阳村三面环山,一面临水,东西长约730米,南北宽约500,面积约0.4平方公里,始建于五代,元代规划重建。其乡土建筑历史悠久、规模宏大、布局合理、风格独特,是研究血缘村落选址、规划、建设、管理以及乡土建筑、宗族礼制、风俗文化的重要实例,具有较高的历史、艺术与科学价值[1]。
保护现状
河阳村乡土建筑整体保存较为完整,现存水系、街巷基本延续了元代重建时的布局,保存有明、清、民国时期的建筑一千五百余间,保存完整的古民居三十多处,祠堂十多处[2]。1995年列为第四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00年公布为浙江省省级历史文化保护村,2011年列入第六批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5月列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
参考文献
- ^ 缙云河阳村乡土建筑列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浙江文物网.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6-29).
- ^ 河阳村乡土建筑. 浙江省文物局.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 ^ 陈伟新. “河阳村乡土建筑”新晋为“国保”. 中国缙云新闻网. 2013-05-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