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演
沈演 | |
---|---|
大明南京刑部尚书 | |
籍贯 |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湖州府乌程县 |
族裔 | 汉族 |
字号 | 字叔敷,号何山 |
出生 | 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 |
逝世 | 崇祯十一年(1638年) |
亲属 | (父)沈节甫、(兄)沈㴶 |
出身 | |
|
沈演(1566年—1638年)[1],字叔敷,号何山,浙江湖州府乌程县人,明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生平
万历十九年(1591年)顺天乡试第一名举人。万历二十年(1592年)与兄沈㴶同登进士,授工部主事。历任礼部精膳司郎中[2]、员外郎[3]。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任福建右参政、佥事[4],后改任江西副使[5]、江西右参政[6]。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任山西按察使[7],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升福建右布政使[8]。泰昌元年(1620年)担任陕西左布政使[8]。
天启三年(1623年)担任顺天府府尹。天启五年(1625年)担任湖广右布政使[9],此后升任刑部左侍郎[10]。崇祯三年(1630年)改任工部左侍郎[11]。崇祯四年(1631年),改南京刑部尚书[12]。
家族
轶事
秀水朱大启有《吊沈何山诗》:“术士俱传不死方,临期一着费商量。无生无死原无用,莫向留城学子房。”[13]
参考文献
- ^ 钱谦益《南京刑部尚书沈公神道碑铭》
- ^ 礼部志稿.历官表三 ,43卷
- ^ 礼部志稿.历官表三 ,44卷
- ^ 明实录:神宗实录 ,452卷
- ^ 启祯野乘 ,6卷
- ^ 明实录:神宗实录 ,572卷
- ^ 明实录:神宗实录 ,580卷
- ^ 8.0 8.1 明实录:熹宗实录 ,4卷
- ^ 明实录:熹宗实录 ,59卷
- ^ 明实录:熹宗实录 ,73卷
- ^ 明实录附录:史语所藏钞本崇祯长编
- ^ 明实录附录:史语所藏钞本崇祯长编 ,46卷
- ^ 《枣林杂俎·卷51》:吊沈何山诗 秀水朱侍郎大启,吊乌程沈尚书演。尚书亡子,客至不具宾礼。感赋一绝:“术士俱传不死方,临期一着费商量。无生无死原无用,莫向留城学子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