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朝锺
梁朝锺(?—1647年),又作梁朝钟[1],字未央,广东广州府番禺县人[2],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梁朝锺是万历三十七年举人梁元最之子[1],崇祯十五年(1642年)中举人,擅长文章和议论,深得苏观生器重。崇祯十六年(1643年)登癸未科会试副榜。
福京失守,他出家为僧,法号函机,字妙明[2]。唐王朱聿𨮁到广州,他提倡兄终弟及,拥立为绍武帝,授翰林院检讨,自忖道:“时势危急,当不当官也是死路,假如当官,不就一尽生平!”有人恭喜他,他回答:“事到如今谁还会懵懂,我只想快点死去。应该拜祭我,有何庆贺?”他在朝廷四十天中保持严肃正直,没有因为仓卒废弃常规;又兼任兵科给事中,却推辞担任国子监祭酒:“我作为书生拜官,一个月就为人师,天下后世会怎样说我?我不敢奉诏。”改任司业。
广州沦陷,梁朝锺穿好官服向北面成礼,再拜辞家庙,在池塘投水自杀,被邻居救活;清兵呵斥他薙发,他大骂对方,中三刀而死。永历年间追赠礼部尚书,谥号文贞[3],清朝赐谥节愍[1]。
引用
- ^ 1.0 1.1 1.2 嘉庆《广东通志·卷七十六·选举表十四》:崇祯十五年壬午(举人)……梁朝锺 番禺人。癸未乙榜,元最子。国子司业,死节。国朝赐谥节愍,有传。
- ^ 2.0 2.1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四·列传第二十》:梁朝锺,字未央,番禺人。崇祯十五年举于乡。善文词谈论,为苏观生所倚。福京亡为僧,名函机,字妙明。
- ^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四·列传第二十》:唐王聿鐭至广州,倡兄终弟及议,共与拥戴,授简讨。自计曰:“时急矣,官死、不官亦死,孰若官之,不以一日尽生平乎!”或以为贺,曰:“事至此,谁独懵者,锺求速死耳。当吊之,何贺也?”立朝四十日,丰姿严正,未尝以仓卒废典型。兼兵科给事中,擢国子祭酒,疏辞曰:“书生拜官,一月而为人师,天下后世当谓臣何?不敢奉诏。”改司业。广州陷,整冠带北面成礼,复拜辞家庙,自投于池,为邻人救出。清兵叱去发,大骂,中三刃死。朝锺,永历时赠礼部尚书,谥文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