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名为李稷的其他人物,请见“
李稷”。
关于名为李长卿的其他人物,请见“
李长卿”。
李稷(?—1082年),字长卿,邛州(今邛崃)人,北宋官员。
生平
国子监博士官出身[1]。以父李绚之荫官,为将作监主簿,历任河北西路、东路转运判官。后任陕西转运使、管理官盐,以苛暴著称。李稷督运粮草,民夫苦,逃者多,李稷将数千民夫斩断足筋,凄惨响彻山谷,数日而死。时人称:“宁逢黑杀,莫逢稷察。”元丰五年(1082年)赴永乐城(今陕西米脂西北)考察,遇西夏军来犯,城破,死于乱军之中,有人认为是宋军不满李稷暴虐无道,乘乱将他杀了[2]。
参考资料
- ^ 邵伯温《邵氏闻见录》卷十
- ^ 《邵氏闻见录》卷十载“或云,李稷以酷虐,乘乱为官军所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