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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为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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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为栋(?年—1752年),字粲宸,号郢夫四川省重庆府巴县人,乾隆元年丙辰科进士。故居在巴县歇马乡、凤凰乡之间,曾立有碑刻“翰林庄”,今庄已废圮。[1]

生平

乾隆六年,补泽州府知府,因前任留任,改任山西潞安府知府[2],捐俸修复文昌书院,改名起文,建讲堂及斋舍数十问,“爽屺幽洁,门宇崇敞”,招府属八县士子肄业其中。书院每岁耗经费700余金,遂将藩府闲田投归书院,招佃收租,以充束修膏火,不足部分,则捐俸补充。政暇亲到书院讲论。按月宴请成绩优异者于府内,以示奖励。又倡修试院、公堂等。为表其功德,百姓特立祠以祀[3][4]

山西蒲州府知府。

乾隆十四年七月初六日,谕旨:李为栋患病准其回藉调养[5]

乾隆十五年九月初五日,乾隆以朱荃案内,告病蒲州府知府李为栋馈送银两、貂套等物,贿嘱子弟入学,虽经鞠讯,“匿情不吐”,将其革职,命山西巡抚阿里衮派员将其押赴川省,交总督策楞严行质讯[6]。后降旨宣谕:贿嘱已故学政朱茎,为其子营求人学的李为栋、王瑞霖二官犯于秋决内予勾正法。

杭世骏哀蜀二友云:“柴市同归日,难招万里旭。岷峨半天秀,烟雾九秋昏。左计人谁惜,遗文世或存。圣朝无屈法,秋肃即春温”。次首有:“廿载簪裾接,约吾独见钦”之句。则谓香子编修词科同年也[7]

文章

  • “西山慈云寺记”,载民国《巴县志·文征上》,与嘉庆《四川通志》卷三九
  • “飞雪岩赋”
  • “五龙山观稼轩记”,乾隆六年(1741)为栋守潞安 (今长治),因县南五龙山之五龙神庙很灵应,于是于同年四月率文武官即事于庙。从事者告之,附庙故有轩,始于元州牧左君,名以观稼。历今百几十年,荒废灭没。秋七月,郡属稍不得雨,为栋取吉将步祷。至期即雨,三日乃止。于是立碑以记。乾隆七年立石。碑现存长治县庙上村。长治市博物馆藏1990年拓片,并载乾隆《潞安府志》卷三十五艺文续编七[8]
  • “起文书院地亩租谷碑记”,载乾隆《潞安府志》卷三十五艺文续编七

参考文献

  1. ^ 罗应涛主编.《巴蜀古文选解》.四川大学出版社,2002年06月第1版.第332-333页
  2. ^ 《高宗纯皇帝实录》乾隆六年八月庚子
  3. ^ 乾隆《潞安府志》卷十七名宦
  4. ^ 季啸风.《中国书院辞典》.浙江教育出版社,1996年08月第1版.第423页
  5. ^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乾隆帝起居注8》.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第221页
  6. ^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乾隆帝起居注9》.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第292页
  7. ^ 《雪桥诗话三集》.北京古籍出版社,1991年08月第1版.第241页
  8. ^ 刘纬毅主编.《山西文献总目提要》.山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03月第1版.第69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