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为栋
李为栋(?年—1752年),字粲宸,号郢夫,四川省重庆府巴县人,乾隆元年丙辰科进士。故居在巴县歇马乡、凤凰乡之间,曾立有碑刻“翰林庄”,今庄已废圮。[1]
生平
乾隆六年,补泽州府知府,因前任留任,改任山西潞安府知府[2],捐俸修复文昌书院,改名起文,建讲堂及斋舍数十问,“爽屺幽洁,门宇崇敞”,招府属八县士子肄业其中。书院每岁耗经费700余金,遂将藩府闲田投归书院,招佃收租,以充束修膏火,不足部分,则捐俸补充。政暇亲到书院讲论。按月宴请成绩优异者于府内,以示奖励。又倡修试院、公堂等。为表其功德,百姓特立祠以祀[3][4]
山西蒲州府知府。
乾隆十四年七月初六日,谕旨:李为栋患病准其回藉调养[5]。
乾隆十五年九月初五日,乾隆以朱荃案内,告病蒲州府知府李为栋馈送银两、貂套等物,贿嘱子弟入学,虽经鞠讯,“匿情不吐”,将其革职,命山西巡抚阿里衮派员将其押赴川省,交总督策楞严行质讯[6]。后降旨宣谕:贿嘱已故学政朱茎,为其子营求人学的李为栋、王瑞霖二官犯于秋决内予勾正法。
杭世骏哀蜀二友云:“柴市同归日,难招万里旭。岷峨半天秀,烟雾九秋昏。左计人谁惜,遗文世或存。圣朝无屈法,秋肃即春温”。次首有:“廿载簪裾接,约吾独见钦”之句。则谓香子编修词科同年也[7]
文章
- “西山慈云寺记”,载民国《巴县志·文征上》,与嘉庆《四川通志》卷三九
- “飞雪岩赋”
- “五龙山观稼轩记”,乾隆六年(1741)为栋守潞安 (今长治),因县南五龙山之五龙神庙很灵应,于是于同年四月率文武官即事于庙。从事者告之,附庙故有轩,始于元州牧左君,名以观稼。历今百几十年,荒废灭没。秋七月,郡属稍不得雨,为栋取吉将步祷。至期即雨,三日乃止。于是立碑以记。乾隆七年立石。碑现存长治县庙上村。长治市博物馆藏1990年拓片,并载乾隆《潞安府志》卷三十五艺文续编七[8]。
- “起文书院地亩租谷碑记”,载乾隆《潞安府志》卷三十五艺文续编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