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杲 (成化举人)
李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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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临洮府同知 | |
籍贯 | 山西平阳府洪洞县 |
亲属 | (曾孙)嘉靖三十二年进士李如松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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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杲(15世纪—16世纪),山西平阳府洪洞县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李杲是成化元年(1465年)乙酉科山西乡试举人,授临洮府同知,管理兰州仓场,兼理浮桥,为政多惠爱,人们歌颂他:“官攒无鼠偷,监收得李侯,收支不留难,军民两下安。”遇上草场失火,人民恐惧,他争取为民偿纳而得罪权贵[2],被降调沅州知州,去任后府民为他立碑建祠,其后致仕,回乡督修邑城,死后入祀乡贤祠[1],进阶奉议大夫[3]。
引用
- ^ 1.0 1.1 民国《洪洞县志·卷十二·人物志上》:李杲,幼聪敏,博洽群书,明成化乙酉举人,任临洮府同知,专管兰州仓场,兼理浮桥,殚心体国、政多惠爱,颂声载途,左迁湖广沅州知州,既去民为立碑建祠;初管兰州仓场,民歌之曰:“官攒无鼠偷,监收得李侯,收支不留难,军民两下安。”适草场失火民惧,杲得罪争为偿纳之,致仕后督修邑城,祀乡贤。
- ^ 道光《兰州府志·卷八·官师志下》:李杲,洪洞人,宏治中官临洮同知,管兰州仓场,收纳不稽滞,出无浮耗,民作歌纪之,草场失火民惧,杲得罪争为偿纳,其得人心可知矣。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登科录》
参考文献
- 民国《洪洞县志》·卷十二·人物志上
- 道光《兰州府志》·卷八·官师志下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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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亢通 |
明朝临洮府同知 成化年间-弘治年间 |
继任: 刘德成 |
前任: 王柏 |
明朝沅州知州 1496年-1501年 |
继任: 匡文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