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芝城
新野恭简王朱芝城(1433年—1475年),明朝唐藩第二代新野王,新野悼怀王朱琼𬊤嫡次子,母妃庄氏。
生平
正统元年(1436年)七月,新野悼怀王朱琼𬊤去世[1]。正统八年(1443年)三月,获赐名芝城[2]。正统九年(1444年)四月,袭封新野王[3]。
景泰五年(1454年)四月,朱芝城奏称祖母孙氏虽然生了他的父亲朱琼𬊤和姑妈河内郡主,却一向未蒙封赠,每遇家庙祭祀,诸命妇都有冠帔,只有祖母仍然以常服行礼,请求加以封赐。诏封孙氏为夫人,赐冠服。[4]
天顺元年(1457年),朱芝城与叔父唐王朱琼炟因唐定王朱桱遗产之事互相讦奏。明英宗回复道:“唐王、新野王是亲叔侄,宜各尽恩义,如何全不相顾,屡来奏扰?朕念亲亲之故,俱不究问。”[5]其后,唐王上表称,父亲生前曾置庄田二处,如今愿意把涧河的一处庄田给朱芝城[6]。
因嫡长子朱弥镉多病,朱芝城想把王位传给继嫡子朱弥钘,邢氏坚决拒绝,认为自己的儿子不能与元嫡子相提并论,还建议朱芝城广纳侧室,以便多生几个儿子[7]。
成化十一年(1475年)二月,朱芝城去世,享年四十三岁,谥号恭简[8]。三年后,嫡长子朱弥镉袭爵[9]。
家庭
妻
- 李氏,鲁山县主簿李震女,景泰二年(1451年)三月册为新野王妃[10],景泰七年(1456年)五月去世[11]
- 邢氏(1443年—1518年)[12],南阳卫指挥邢山女,天顺二年(1458年)五月册为新野王继妃[13]
子
女
- 县主,嫁陆璇,成化十九年(1483年)因陆璇私通婢女一度被判离异
- 县主,嫁崔纮,成化十九年(1483年)因崔纮私通婢女一度被判离异
参考资料
- ^ 《明英宗实录》卷20
- ^ 《明英宗实录》卷102
- ^ 《明英宗实录》卷115
- ^ 《明英宗实录》卷240
- ^ 《明英宗实录》卷275
- ^ 《明英宗实录》卷285
- ^ 王世贞. 新野恭簡王繼妃太邢墓表. 维基文库.
宣懿生而多病恭简王意弗怿欲传位于镇国曰均嫡也太邢固辞吾子安得与先元妃子比乃寝恭简王广置媵媵多举子太邢抚之均于已也
- ^ 《明宪宗实录》卷138
- ^ 《明宪宗实录》卷182
- ^ 《明英宗实录》卷202
- ^ 《明英宗实录》卷266
- ^ 王世贞. 新野恭簡王繼妃太邢墓表. 维基文库.
年十六而恭简王之元妃李薨诏以太邢为继……年七十六以疾薨
- ^ 《明英宗实录》卷291
- ^ 《明宪宗实录》卷26
- ^ 《明宪宗实录》卷213
- ^ 16.0 16.1 16.2 16.3 王世贞. 新野恭簡王繼妃太邢墓表. 维基文库.
- ^ 《大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一百五十二》
- ^ 18.0 18.1 王世贞. 续稿卷054. 弇州四部稿 (四庫全書本). 维基文库.
余前年为其志先辅国墓
- ^ 19.0 19.1 19.2 19.3 19.4 19.5 汪道昆. 卷六十二·明宗室唐府輔國將軍東一公墓表. 太函集.
- ^ 20.0 20.1 朱彝尊. 卷一. 靜志居詩話.
前任者: 父悼怀王朱琼𬊤 |
明新野国国王 1444年-1475年 |
继任者: 子宣懿王朱弥镉 |